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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制丝工艺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切丝和切梗切割火花、粉尘引起操作人员受伤、引发火灾的情况。在原料入口设置磁选器等异物清理装置;将其刀门部位进行封闭,并安装吸尘罩。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8245-2000)第7.2.1、7.2.2和7.2.3条机械伤害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
2、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箱式储丝未设置温度监测设施或温度监测设施失灵,贮丝积热,引发火灾的情况。应对贮丝柜所贮烟丝进行温度监测,防止自燃。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8245-2000)第4.6.2条火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
3、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卷烟落符尘爆的有除发。备装的引况设未求,情烟口要统的卷料合系炸卷烟设备的落料口装有吸尘罩,并与独立的除尘系统相连。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8245-2000)第7.5.1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
4、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气力输送气力输送管道的设置不符合要求,引发火灾和爆炸的情况。采.,应,的车气的应作不墙火应产使作道制道火防相生可工管料管防筑取,置止送材送筑建采施设停输属输建过应措应送。力金力过穿,火内输关气用气穿如墙阻间力开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8245-2000)第7.6.1、7.6.2和7.6.3条火灾其他爆炸卷包工艺序号场所
5、/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除尘系统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选用干式除尘器时,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和(或)旋风除尘工艺;选用湿式除尘器时,采用水洗或水幕除尘工艺。禁止选用干式静电除尘器和重力沉降室除尘。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4.2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
6、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泄爆、抑爆、隔爆或抗爆措施一种或多种(不能只用隔爆)防爆装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7.1.3条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
7、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4.5和8.4.6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除尘系统.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禁止采用正压吹扫的除尘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1.7条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
8、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1.2条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1.1条风管内不出现积尘。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3.3条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水压应能满足去除粉尘的要求,循环用水水质应清洁,过滤装置不得密闭,不得存在沉积泥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
9、5577-2018)第8.4.10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电气系统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不符合要求,在粉尘云状态时发生电气短路及燃烧,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GB12476的要求,电气连接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3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10、,保证正常运行。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除尘系统、金属设备,以及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B12158的要求。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2条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符合GB500
11、58的要求,除尘系统的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接地导体。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4条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应无积尘。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9.4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
12、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作业要求粉尘爆炸危险区动火作业,未按规定清理积尘,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作业过程在作业区不得进行动火及检维修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应在完全停止加工作业的状况下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2.1条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
13、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不得出现积尘层,应及时进行粉尘清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9.4条清理作业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9.5和10.5条清扫、收集的粉尘应及时处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1.3和9.6条危险化学品管理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
14、款1危险化学品验收危险化学品验收环节未按规定执行而导致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情况。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并保存记录;验收内容应包括:数量、包装、合格证、安全标签和实物的相符性等,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第5条腐他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第5.1条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第5条火灾其他爆炸灼烫中毒和窒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危险化学品储存危险化学品储存不当,无通风措施,或电气不符合防爆要求,导致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情况。按特性,分类、分区、分库、分架、分批次存放,确定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禁忌物料贮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