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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I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1.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12公司新增资本时,就股东放弃优先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他股东不享有优先认缴权,第2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2.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2.2.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3条公司僵局3.1.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即视为公司儡局:1.1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3.12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3.13 公司葩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3.14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泮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3.2. 发生公司僵局时,应按照以卜方式解决:321公司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假局收购价格收购导致公司僵局的异议股东的股权,该股东不得拒绝;322.公司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不同意按上述方式收购且各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公司解散。3.3. 公司儡同收购价格为:被收购股权对应的坡近年公司净资产金额或被收购股权霰近年分红额的10倍(以西者较高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