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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快“全国卫生县城”“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6月24日起,在县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全面提升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为建设“四区四宜”新黎川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路段以*大道为整治重点,县城区各其他道路陆续铺开。(二)重点整治内容1.机动车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停车位箭头指向停放;2 .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摩托车不靠右行驶;3 .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
2、4,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或违反规定载人的;5 .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雨棚);6 .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7 .其它交通违法行为。三、整治时间(一)宣传教育阶段(2022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启动仪式暨誓师大会及“集中整治宣传周”活动,依托各部门联动,整合各方宣传资源,开辟多种模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相关部门在县城区各重点整治路段全面铺开以重点整治内容为主的交通违法秩序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S)长效管理阶段(2022年9月1日以后)。结合开展集中
3、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及取得的经验,通过提升硬件、固化软件等方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全面提升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公安特巡警大队及镇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的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管大队,由县公安交管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城管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督促及进展情况信息收集、汇总等。(二)强化舆论宣传。围绕整治工作开展多角
4、度、全方位的宣传,造好舆论声势。结合2022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安全进校园、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展台展板喇叭、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开设电视专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报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积极结合交通安全“七进”、宣教工作“走出去”,听取广大市民对整治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请进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治行动及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建言献策,争取最大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三)拓宽部门联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县委宣传部要充
5、分利用媒体平台,做好各项宣传报道及舆论关注工作;县公安交管、城管、公安特巡警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问题联处、执法联合的整治工作格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强化摩托车、电动车改装、销售、安装遮阳伞的源头管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配合做好公职人员遵章守纪的宣传发动;县教体局做好校园宣讲及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扩大集中整治宣传面;日峰镇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要组织各社区志愿者积极主动参与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劝导工作中来。(四)严肃督查问责。为确保本方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上报纪检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并在集中整治期间凡是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抄告所在单位和组织、纪检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