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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职工培训、进修管理规定为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职工队伍,以适应学院发展的新要求,特结合后服公司的实际情况,就职工的培训、进修学习作如下规定:一、选送和推荐的基本条件1、进校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急需特殊工种除外)。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3、热爱且安心本职工作,有较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较好的成绩。4、身体健康。5、符合相应的培训、进修学习报名条件。二、安排培训、进修学习的基本原则1、结合本职工作需要,贯彻专业对口的原则,学以致用。2、以在职进修为主,做到公司工作与自身业务素质提高两不误。3、提倡并积极支持通过业余进修自学成才。4、对
2、职工的在职进修实行计划管理。三、各类培训、进修学习的管理1、本、专科学历进修(1)学历进修的形式原则上采用自学考试或在职函授学习,一般不采用脱产形式进行。(2)由本人申请、分管经理审核同意、公司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院领导审批,批准后办理推荐报名手续。(3)参加办学单位统一安排的面授、考试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在妥善安排好工作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可作公假处理。(4)学习期间的各类费用(含报名费、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均自理。(5)学习结束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后,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专科毕业300元;本科毕业800元)。2、研究生学历进修(1)在编企事业编制的职工攻读研究生学历参照学院相关年度相关
3、规定执行。(2)聘任员工攻读研究生,学习结束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后,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2500元,其余参照本、专科学历进修。3、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工种等级等资格类培训考试(1)由本人申请、分管经理审核同意、公司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院领导审批,批准后办理推荐报名手续。(2)参加办学单位统一安排的有关培训、考试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在妥善安排好工作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可作公假处理。(3)参加培训、考试所需的费用(含报名费、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均自理。(4)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工种等级资格并经学院聘任后享受相应的工资、津贴等待遇。(5)资格类培训考试主要指:专业技术职务培训考试;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所需的外语、计算机等科目的培训考试;技术工种等级资格培训考试;各类任职上岗资格的培训考试等。4、岗位技能培训(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或确因公司工作需要,可申报参加相应的岗位技能培训。(2)由本人申请、分管经理审核同意、公司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院领导审批,批准后办理推荐报名手续。(3)经公司同意参加的岗位技能培训,由公司负担培训费,学习结束后凭结业证明和有效合法票据核销。(4)赴外地参加培训,可报销往返路费一次(仅限硬座普快列车、普通长途汽车或客船普通舱,不包括市内交通),并给以适当的伙食补贴,学习结束后凭有效合法票据核销。(5)外出培训时,必须安排好工作并办理请
5、假手续。5、专项培训与进修(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或公司工作的需要,由公司直接选派赴外参加专项培训或进修,由本人持相关文件或通知交公司办公室备案。(2)参加专项培训或进修的学习费用由公司负担,待取得证书或结业证明后凭有效合法票据核销。(3)住宿由办学单位统一安排,住宿费用在培训或进修结束后凭有效合法票据核销,不享受伙食补贴。四、其他规定1、参加各类培训、进修学习的,学习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自觉维护学院的声誉。2、学习结束后,须向公司办公室交纳书面学习小结一份和学业证明复印件一份存档。3、选送人员完成学习后,因个人原因调离本校的,则根据学习结束后的在公司服务年限按每年20%减免标准偿还学习期间由公司支付的学习费用。4、为了保证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各中心应根据本部门的情况,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制订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并报公司办公室。本规定自XXXX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