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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这个假期,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主人公金玲,她是个很好的孩子,因为她很善良,很乐观。在金玲的一个又一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于胖冤枉了金玲和尚海的事情,补习班里闹翻了天,老师叫于胖来说明当时的情况,可于胖却冤枉了金玲和尚海,说是他们俩个做的,老师就教训了他们俩个。由于莫名其妙地被老师说了一通,金玲很不开心,所以她就又找到了于胖为她和尚海在老师面前讨回了公道。我觉得金玲很勇敢。金玲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尽管她很粗心,学习成绩一般,但品德好才是最重要的。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以她为榜样,学会善良和宽容别人,通过努力让自己成为好孩子。读我要做
2、好孩子有感2暑假里,我读了黄存佳写得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一一金玲。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姑娘,学习中等,但是她非常乐于助人,非常善良、正直:收留可怜的小姑娘幸幸,看望生病的老师她天真、活泼,每天快乐生活,喂养小黄猫,饲养蚕宝宝她贪玩、粗心,常常异想天开从金玲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考试时,我也经常粗心大意一一抄错题、算错数,作文中错字连篇;生活中,和金玲一样贪玩一一抱怨老师的作业多、幻想自由自在的生活,喜欢养乌龟、小金鱼,也在阳台上种过西红柿、观赏椒。和金玲不一样的是,妈妈说,一二年级的我懂事、听话,努力上进,成绩优秀,是个好孩子。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有了许多坏毛病,学习
3、缺少主动性,成绩也在一天天下降。而书中的金玲,却在长大中一天比一天懂事,努力在做好孩子。我很惭愧,也决定要向金玲一样积极主动地去做个好孩子!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孙奶奶位特级教师。她帮助金玲有了自信,喜欢上了数学。我比金玲还要幸运,从一年级开始就拥有一位教数学的好老一一陈老师。妈妈说,他和爸爸都是文科出身,非常担心我的数学。因为陈老师,我也喜欢上了数学。陈老师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数学老师,她也有独特的教学方法。跟着陈老师学数学,数学变得简单而又有趣,我们班的数学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可上学期我没有照着陈老师的要求去做,期末的数学成绩就非常不理想。妈妈说,上学时能遇到一位优秀的老师是非常幸运的事,
4、应该珍惜。今后,我一定会珍惜跟着陈老师学数学的时光,努力打好基础,掌握好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我的数学成绩。读着,读着,我一步一步走进了书中,书中写得就是我身边发生的事情,写出了我的喜怒哀乐,更让我懂得了自信、努力的重要只有努力,才能有收获!我一定要做一个好孩子!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好孩子有许多种:学习好的、爱劳动的、讲文明的,还有孝敬父母的我要做好孩子中的金铃就是一个好孩子。书中写道:金铃为了给好朋友买个礼物,向妈妈提出当家一个月的要求,结余的费用可以归自己支配。金铃本以为当家的滋味很好,可尽管她平民节约,钱还是流水般花出去。不到半个月,金铃就坚持不下去了,乖乖向妈妈交权,她终于明白爸爸妈妈挣
5、钱养家是多么的不容易,懂得了节约。唉,类似的经历我也有过呀!三年级以前我没有零用钱,想买什么就向爸妈要,有时得到满足,有时也会被拒绝。长大一点以后我就想要是我有自己的零用钱可以自由支配就好了,可妈妈说只有自己挣来的钱才有资格自由支配。怎么挣呢?我提出做家务,可妈妈认为作为家庭的一份子,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是应该的,不能收钱。经过反复协商,爸妈给我制定了一个行动规范表,做得好可以得到奖金,做得不好就要被罚款。那段日子真“艰难”啊!好不容易攒了点零用钱,一不小心又被扣得七零八落,那个心疼哟!有一次一张五元钱不知被我藏到哪里去了,怎么也找不到,急得我都快要哭了。之前妈妈的钱包被偷了,丢了好几千块钱,
6、我都没有这么伤心过。唉,不是自己辛苦挣来的钱,所以没有“切肤之痛”啊!最终,我和金铃一样放弃了自己的“挣钱大计”,要用钱的时候找爸妈软磨硬泡似乎更容易些,不过我也懂得了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不乱花钱,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假期里,因为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认识了金玲。这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黄蒋佳的一本书,我一看到这本书,就觉得非常喜欢。书中的主人公金玲,一个只有一米55却又胖乎乎的小女孩,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胖嘟嘟的小脸蛋更是讨人喜爱。说实话,我也被这天真的小女孩吸引住了。这本书主要说主人公金玲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
7、子”做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做了许多“抗争”她可以从每一件看似非常普通却有着特别意义的事情中领悟到我要做“好孩子”了,比如同桌尚海被人欺负,她会挺身而出,帮助同桌,语文老师生病,她帮老师管理班级,减轻老师的负担。当我读完,我要做好孩子后。我心里想“:我也要做家长。老师心目中的好孩子”。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小女孩,我们都要向她学习,就像书中老师说的“每一个孩子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奇迹也不是不能发生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我要做好孩子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简单来说这本我要做好孩子的内容是:六年级的小学生叫金玲,她的学习成绩中等,是一个机敏善良,很正直的女孩子。金玲为
8、了能在家长和老师的眼里是一个好孩子。她做了许多努力,还在家长和老师之间做了许多努力。我知道这个长篇小说的.主要人物有金玲、于胖儿、尚海、杨小丽、邢老师、赵卉紫、金一鸣等。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从一开始妈妈就让她朋友给我买书,但我那时并不喜欢看书和读书。当我开始看这本书时,就有一点喜欢这本书,这是因为我看了简介和目录就喜欢了。当我看第一章时,作者就介绍了主人公的特点。第二章介绍了老师,有两位老师,一位姓王,一位姓邢。王老师有一种亲切感,邢老师是有一种很凶的感觉。我只看了这两章,就感到很好看,当我每一次看这本书时,我好像就是里面的一员。自从我看完这本书以后就开始慢慢喜欢了看书,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总不喜欢
9、读书。现在我每天晚上都看书了,而且看书时我老发呆,就好像我进入了这本书。这本书我要做好孩子可以给家长、小学生、老师看。我希望大家一定要看这本书。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今天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篇作文,主人公叫金铃,她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一个懂事的.孩子。我最喜欢读里面的一篇,题目是老师病了,因为这是金铃做了最棒的一件事情,她让刑老师感到了自豪。刑老师因为改本子改的太多了,所以一看到字就头疼。就像过年吃肉吃伤了脾胃,再见到肉就恶心了。邢老师叫金玲指导全班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第二天中午,金铃把所有的作文都读了一遍,她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非常好,于是在全班同学面前把作文读了一遍。邢老师顿时泪流满面地说
10、:“金铃,你长大了。”我也要学习金铃,学习她的懂事,学会孝敬父母,尊老爱幼。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我要做好孩子是一部适合少年,家长和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金玲,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所有人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保存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同学、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我用几天的时间把我要做好孩子给看完了,这本书的主题是“好孩子”好孩子是家长、老师都喜欢的。金玲认为好孩子就像胡梅,刘娅如她们一样:学习好、很聪明。而金玲感觉自己根本算不上一个好孩子,因为她学习不
11、好,甚至连妈妈都说过:”如果我能选孩子,我就选楼上的峰不过我认为金玲是一个好孩子,虽然她学习成绩很一般,但是她的行为、品德都值得我去学习。她老实守信,有爱心,她助人为乐,机敏,正直,纯洁。金玲帮助小女孩子幸幸,容许孙奶奶不把辅导的事情说出去,用巧妙的方法回击了尖酸刻薄的倪志伟等。而且金玲作文写的也很好。这本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家庭生活。小说情节丰富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和启迪。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熹熹,快来吃饭!都叫你五遍了!”妈妈大喊。那时,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是哪本书令我如此陶醉呢?没错,就是它一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本
12、书,讲述了一个金铃的女孩,她活泼可爱,心地善良,可是成绩却马马虎虎,她希望自己变得更优秀,她决心要做一个老师、家长眼中的好孩子。她做出了种种努力,不断克服困难,最后,她成为了一位大人们眼中的好孩子。金铃这样的决心让我想到了自己。在上个学期期中考后的一节课上,大家都满怀期待想要知道自己的成绩,由于我平时成绩还算稳定,所以信心满满,并没有特别在意。但是当老师走进来,不经意地瞟了我一眼后,我的心一下子“呼呼呼”地跳了起来了,完了,我不会考差了吧!果然,报到我名字时,老师顿时拉下脸来,重重地拍了一下讲台:“孙彦熹,你这次和第一名相差了十二分,要注意了!”面对同学们惊讶的眼神和幸灾乐祸的表情,我红着脸羞
13、愧地走向讲台,那一刻,我暗自决定这样的事情绝不容许再发生!下一次的期末考试我必须要考好!有了这个决心,我每天都努力复习,一点都不敢松懈。终于到了期末考试时,我认真地看着试卷,一笔一画认真地写着,仔细地检查每一道题目。不出所料,期末考试的成绩在我的预料中,也让我体会到“有付出才有收获”的道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对我影响太大了。我觉得是金铃让我学到了学习的窍门:用心、认真、努力地对待每一件事,就一定会有收获。让我们和金铃一起做个好孩子吧!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本文讲了十四岁女孩金铃经历了一番困难以后最终变成了好孩子,其中最令人感动的是金铃变成好孩子后一件从上掉下来的小妹妹的事。内容是金铃有一次看见卖
14、车轮的老头儿家门口有许多人围着,还喳喳的吵个不停,一问才知道原来这老头儿的女儿和女婿都不喜欢他们自己的女儿幸幸,于是老头儿只好领来养,可是有一天,幸幸的外公突然因中风而死去,失去外公的幸幸从此就没人养她了,金铃听到这个消息后便二话没说把幸幸带回了家,从此金铃把幸幸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对待她。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总是第一想到的.是给幸幸妹妹。后来的金铃不但乐于助人,而且长得很可爱,每当上街时别人都要摸一下她那胖胖的脸蛋儿,她总是以甜甜的笑容回人家。后来的金铃还是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每天放学回家金铃总是要给小吃店里的小黄猫带一些鱼干、鱼松、鱼排等的食物。金铃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到变成懂事的孩子,
15、这里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学习了,以后我也要成为一个好孩子。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金铃,本篇小说的主人公。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她头上的部位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让人喜欢。金铃性格开朗,为人善良,经常能做出别人做不出来的事,包括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金铃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经常挨爸爸妈妈或老师们的唠叨,她还有粗心大意的毛病,因此数学成绩一直排不上名次。她的妈妈看她学习不好就以为她的智商很低,便领着她去了精神病医院,金铃没有反抗,而是跟着妈妈去了。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打死我也不会去的,如果去的话,那你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了独一无二的精神病患者。还有一次,金铃看见她的同学把一只蚕扔到
16、了地上,她便顺手捡起来,把它带回了家去养。因为当时桑叶很少,金铃就跑遍全世界为蚕宝宝找桑叶,由此看来她的心是如此的善良。想到这里我的特点也与她非常相似,第一就是粗心。有一次数学考试,一个算式的小数点忘记加,一下子5分白白丢掉了。还有爱护动物,我在老家经常见到刚出生被抛弃的小狗,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捡起来送回家去,当然我奶奶也很喜欢狗,我们家现在已经有七、八条狗了。爸爸妈妈的特点和金铃爸妈的特点也一样,爱唠叨。每次星期都会在耳边放上几句连响炮,催促赶快完成作业,当然每个家长都是这样的。我心目中的好孩子是在家听爸爸妈妈话的孩子,在学校听老师话的孩子,对人诚实,懂得文明,有礼貌的好孩子,还有特别善良,乐于助人,不幸灾乐祸的好孩子。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H我要做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