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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结构工程施工工法一 .特点1二 .合用范围1三 .工艺流程1四 .操作工艺和方法2(一),施工前准备工作21 .技术准备22 .设备准备23 .材料准备34 .组织准备35 .施工场地准备36 .焊工培训和焊接工艺评估4(二).钢结构制作41 .备料42 .放样下料53 .边沿加工55 .成型加工66 .组装67 .焊接78 .摩擦面解决89 .涂装810 .验收9(三)钢结构安装91 .清点检查和运送92 .基础和支承面103 .安装和校正104 .连接和固定115 .涂装136 .验收13五 .质量保证措施141 .检查标准142 .检查规定143 .检查程序144 .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
2、145 .质量控制点156 .检查记录167 .质量缺陷解决17六 .工机具及测量仪器18七 .劳动力组织18.安全保证措施19九、工程应用情况及经济效益分析20钢结构工程施工工法特点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是建筑安装公司在承揽施工工程项目中经常和大量碰到的工程项目。不同的钢结构工程,其工程量有大有小、复杂限度有难有易、技术规定有高有低,但无论如何,其施工的程序、重要的施工方法、基本的技术规定和质量安全措施大同小异。为了规范技术管理,为了减少编制施工方案的反复劳动,以及将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及时地推广应用于工程实践中,在对数年来钢结构工程施工及管理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结合
3、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针对钢结构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通用的技术规定,编写了本工法。本工法的通用性较强,合用的范围广。但对于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应根据具体规定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补充相应的内容,以便在工程中实行和保证工程质量。二.合用范围本工法以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为对象,以制作安装工艺为重点,合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指一般与房屋有关的常用构筑物及其它行业标准不涉及的通用构筑物,如通廊、照明灯塔、工业管道的支架及梯子平台、厂区内的跨线过桥等)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施工。三.工艺流程(一)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备料*放样下料边沿加工*制孔成型加工组装焊接*摩擦面解决涂装检查、出厂(一)钢结构安装
4、工艺流程:清点检查和运送-基础和支承面解决-吊装和安装-一f校正*连接和固定检查和缺陷解决涂装交工验收四.操作工艺和方法(一)施工前准备工作1.技术准备(1)开工前必须认真熟悉设计文献(涉及钢结构的安装图和制造图,以及图中的文字说明和技术规定),特别要重点审查和校对图中的尺寸、数量等是否一致和对的。有疑问时应在图纸会审时向主管技术部门和设计单位提出,征求解决意见和解决办法。(2)认真学习质量标准文献中的各种规范和评估标准,熟悉各项制造精度、安装精度和各项技术规定。(3)熟悉工艺流程、工艺规定,熟悉各项技术措施、网络计划和质量控制指标。(4)认真进行从管理层到作业层的技术交底,明确质量责任,明确
5、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度。(5)根据工程的特殊性和现场实际条件,建立质量管理控制的组织机构和质量信息网络,避免出现管理死角。2.设备准备(1)根据施工机具设备使用计划,按规格、型号、数量备齐,放至现场指定位置。(2)机具设备使用前应作全面检查,保证完好无损、附件齐全、参数稳定、性能可靠,可以保证使用中的工艺需要和保证安全。(3)各种起重吊装机具在使用前必须先试用,在确认机具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使用。(4)各种工具、量具在使用前应全面检查,不可靠、不安全、不准确的工具量具不得使用。(5)各种量具必须按公司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校验,以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未校或超期的计量器具
6、不得在施工中使用。3 .材料准备(1)施工用主辅材料的规格、尺寸、材质、数量等必须符合设计技术文献的规定,不得随意更改。当发生材料变更或材料代用时,必须按公司制定的材料变更和代用申请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批准后方可变更或代用。(2)各种材料应具有材质证明书。对材料的质量有疑义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抽样检查,无材质证明书或对品质有疑问的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3)对特殊材料、合金钢材料,还应按规范的规定对其进行材质复验,并出具和保存复验证书。(4)钢结构工程所采用的连接材料和涂装材料,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有库房、堆场
7、、指定场合存放,并严格执行现场材料保管、发放、回收的管理制度。4 .组织准备(1)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劳动力组织计划,按工种、人数配齐操作工人,并根据工人的技术等级、工作能力及工作部位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优化组合,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人的作用。(2)组织和配备适合本工程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形成能保质保量完毕工程任务的管理体系。(3)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信息网络,保证质量监督、质量控制、质量信息反馈工作的正常开展,发挥质量管理的有效作用。5 .施工场地准备(1)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划的施工平面布置图,逐个圈定和贯彻材料堆放场、放样下料场、加工组焊场
8、、半成品堆放场、成品堆放场等。(2)加工组焊钢平台的搭设应保证基础夯实、垫枕木位置合理、钢板拼接对缝平整,钢平台的平整度应能保证加工精度规定。室外搭设的钢平台应注意基础的排水、防止基础下凹。钢平台应能保证有足够的承重力。(3)卷板机、电焊机、卷扬机及各种加工机械的摆放位置应尽也许靠近使用地点,方便操作,需避雨避晒的设备应有可靠的防雨防晒措施,以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6 .焊工培训和焊接工艺评估(1)焊工应通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焊接工作。合格证应注明施焊条件、有效期限。焊工只能从事合格证上合格项目的施焊工作。焊工停焊时间超过6个月,应重新考核。(2)对本单位初次采用的钢材、焊接
9、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解决工艺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估,并应根据评估报告制订焊接工艺卡,施工中应严格执行焊接工艺卡的规定。(3)焊接工艺评估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的具体规定进行。(二)钢结构制作1 .备料(1)备料重要指原材料和零件坯料的准备,涉及进场检尺、钢材的检查和选择、钢材的矫平较直、材料的拼接。(2)根据设计技术文献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和复验钢材的规格、厚度、材质及其外观质量情况和变形情况,若变形超过规定,应进行矫正。(3)钢材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钢材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1/2;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应符合国
10、家标准的规定。(4)根据钢结构零件的尺寸情况,选择相应尺寸的材料进行统一编排,本着节约用料、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性地合理用料。(5)矫正钢材可用机械或手工进行。但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C时,不得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应根据钢材性能选定,但不得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校正后应缓慢冷却。矫正后钢材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6)结构尺寸比较大的零件,应将材料拼接后再排料、下料。2 .放样下料(1)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规定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焊接受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铳平等加工余量。(2)放样、号料、
11、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3)所有开孔部位在放样时均应在零件上用冲眼作出标记,并用白漆或白记号笔标出开孔名称、范围、中心、纵横坐标,以便组对、拼装和安装时对准。(4)放样时应根据施工详图的各部尺寸于零件上标出中心线、零件边沿线和焊接坡口的切割线(或刨边线)。同时按规定的划线符号标示于各线条上,以示区别,避免切割错误。(5)根据施工详图的零件编号和组对、拼接的基准线以及安装的定位线用冲眼和白漆标记于各块零件上,以避免混乱和错误。(6)切割前应将切割区钢材表面的油污、铁锈等杂物清理干净。(7)切口断面上及其切口边沿上的熔渣、飞溅物、毛刺等必须清理干净。(8)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20,
12、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5时,不得进行剪切、冲孔。(9)零件应按结构类型、装配位置统一编号。编号应清楚、醒目,不致混淆。3 .边沿加工(1)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沿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Ommo(2)焊缝坡口尺寸应按焊接工艺卡的规定拟定。(3)边沿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4)经检测合格后的零件应按编号、顺序和部件所在的位置和规格进行分类堆放,避免加工制造过程中导致混乱。4.制孔(1)加工螺栓孔的方法应能保证螺栓孔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的允许偏差符合规范的规定。(2)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加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定位夹具和模具。(3)螺栓孔的允许
13、偏差超过规范的规定期,不得采用钢块填塞,可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5.成型加工(1)需成型的零部件,应根据成型的工艺,采用适当的工装夹具和胎模具。(2)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宜控制在900100(TC;碳素结构钢在温度下降到7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缓慢冷却。(3)弯曲成型的零件应采用弧形样板检查或放实线检查。(4)检测超标者,应分析因素,采用措施,及时修正。6 .组装(1)在组装前,所有零件、部件应经检查合格。(2)连接接触面和沿焊缝边沿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冰雪等应清除干净。(3)板材、型材的拼接,应在组装前进行;构件的组装应在部
14、件组装、焊接、矫正后进行。组装顺序的拟定应考虑结构型式、焊接方法和焊接顺序等因素,一般情况下,不能颠倒组装顺序。(4)组装时可考虑适当采用夹具,但拆除夹具时不得损伤母材,对残留的焊疤应修磨平整。(5)构件的隐蔽部位在焊接、涂装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封闭;完全密闭的构件内表面可不涂装。(6)组装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7 .焊接(1)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焊接接头质量和焊区的解决情况,当不符合规定期,应经修整合格后方可施焊。(2)焊接时,不得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和受潮结块的焊剂及已熔烧过的渣壳。(3)焊丝、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油污、铁锈。(4)焊条在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烘焙时间和温度进
15、行烘焙。保护气体的纯度应符合焊接工艺评估的规定。低氢型焊条经烘焙后应放入保温筒内,随用随取。(5)对接接头、T型接头、角接接头、十字接头等对接焊缝及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设立引弧和引出板,其材质和坡口型式应与焊件相同。引弧和引出的焊缝长度:埋弧焊应大于50mm;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o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引弧和引出板,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6)焊接时,焊工应遵守焊接工艺卡的规定,不得自由施焊和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7)厚度大于50mm的碳素结构钢和厚度大于36mm的低合金结构钢,施焊前应进行预热,焊后应进行后热解决。预热温度宜控制在100C150;后热温度由实验拟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2倍,且不应小于100nm1。环境温度低于OC时,预热、预热温度应根据工艺实验拟定。(8)定位焊所采用的焊接材料型号,应与焊件材质相匹配;焊缝厚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厚度的2/3,且不应大于8mm;焊缝长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