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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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类型:口实施过程评价E1.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名称:20目年万宁市生态保护区补偿资金项目项目单位:万宁市林业局评价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11月29日组织方式:回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评价机构:回中介机构口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评价单位(盖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上报时间:2019年11月29日项目基本信息表单位:万元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万宁市林业局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站项目负责人李忠振联系电话13627568072地址万宁市红专中路南街与西门西街交叉口西南50米邮箱项目类型经常性项目(J)一次性项目()计划投资额2,772.47实际

2、使用情况2,697.10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预算省级预算市县财政预算2,772.47市县财政预算2,697.10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得分投入20项目立项12项目立项规范性55绩效目标合理性3.53.5绩效指标明确性3.52.5资金落实8资金到位率44资金使用率44过程20业务管理11管理制度及基础数据健全性32制度执行有效性43.5项目质量可控性43财务管理9管理制度健全性22资金使用合规性55财务监控有效性22产出20项目产出20实际完成率54.43完成及时率55月工作天数达标率52.5协管员巡查记录的完整性53效果40项目效益40项目的社会

3、和经济效益1210项目的生态效益88项目可持续性105社会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10总分10010010084.43评级等次良三、评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签字童光明所长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房三丽项目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张潇琳项目助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姜敏慧项目助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2019年)1月29日关于万宁市林业局2018年万宁市生态保护区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致同专字20191第460FC133号万宁市财政局: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

4、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财发【2019】158号)文件的要求,我所接受贵局委托,于2019年10月9日至11月29日对万宁市林业局实施的2018年万宁市生态保护区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进行评价。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本市林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本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本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植树造林工作。制定全市植树造林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植树造

5、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荒沙化和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本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4、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责任。负责执行本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国有林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公益林;负责本市林业碳汇管理工作;5、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组织、指导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

6、驯养繁殖或培植以及经营利用;负责全市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申报和管理;6、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退耕还林和林业山区综合开发;7、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市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产业和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拟定林业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8、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和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森林公安

7、队伍,对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9、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本市林业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10、负责对下属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11、指导各镇、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和各国营农(林)场林业工作;12、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是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8】130号)、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8年生态补偿脱贫

8、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8】43号)、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海南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做好海南省2018年新增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扶贫发【2018】150号)相关要求开展的。项目实施单位前期对项目实施背景和必要性、项目实施内容、资金筹措、项目进度和实施安排等进行了必要的讨论和评估,明确了生态护林协管员的分配原则、选聘程序、生态补偿脱贫对象等内容,并取得万宁市人民政府审批,立项规范。(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8年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8】43号)、万宁市财政局万宁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省财政专项

9、扶贫资金的通知(万财发【2018】49号)、万宁市财政局万宁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调整专项扶贫资金列支渠道的通知(万财发【2018】160号)、2018年选聘的护林协管员12月份劳务费和10-12月份绩效、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等相关文件显示:1、项目拟在2016-2017年万宁市六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公益林周边七个镇(龙滚镇、和乐镇、北大镇、三更罗镇、长丰镇、南桥镇、礼纪镇),选聘1728名贫困户生态护林协管员的基础上,2018年新增800名生态护林协管员。2、项目的主要内容系通过选聘贫困户作为生态护林协管员,协助护林员管护万宁市生态公益林资源。项目资金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协管员的劳务

10、费。该项目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保护与林区周边贫困户就地就业、增收脱贫为目标,有利于提高保护区周边镇贫困人员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减少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受到伤害。同时,可帮助协管责任区林权纠纷、毁林、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烧、非法捕猎等涉林案件。项目预期产出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实施方案中未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无法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2,772.47万元,计划投入资金2,772.4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o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已累计拨付资

11、金2,697.1万元,资金拨付率为97.28%,因生态护林协管员采取动态管理,每月纳入建档立卡户的人数有变动,故每月都有人员减少,减少人员不符合规定做辞退处理,导致劳务费有结余。二、项目实施过程(一)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万宁市2018年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中确定生态护林协管员职责权利,明确相关劳务报酬标准及发放方法,制定生态护林协管员的考核制度。同时与生态护林协管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明确了协管员的管护范围。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的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并且有专门的保护区管理站对协管员进行跟踪管理。经现场了解,各区域自然保护区护林协管员每月工作天数为15天,但每名护林协管员每月是否真实工作了15

12、天无相关依据支撑,只能由各区域护林员电话或现场跟踪管理。同时,通过护林协管员的增加,年度火灾、砍伐、侵占林地等情况是否有减少,也无相关的数据支撑。除以上情况外,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生态补偿金发放记录表、生态护林协管员的申报资料、巡查资料、生态护林协管员名单等相关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生态补偿资金项目支出手续齐全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管理规定。(二)项目质量可控性万宁市2018年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生态护林协管员的工作要求及相关标准,各区域保护区管理站会对其进行统一培训,并由责任护林员不定期现场跟踪指导,促使生态护林协管员自身业务能力的提升;同时,各区域保护区管理站每月会对生态护林协管

13、员进行指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传递至万宁市林业局,万宁市林业局以此为依据,拨付相关的项目资金。除此之外,万宁市林业局未能提供外部单位对该项目的验收资料及主管单位层面的监管资料。(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据了解,项目资金均由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万宁市林业局报账员按要求报账,会计核算站严格根据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该管理办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2、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查看2018年选聘生态护林协管员劳务费发放的相关资料及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务费通过一卡通

14、进行发放,资金兑付方式安全,符合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3、财务监控有效性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生态护林协管员实行聘用制,一年一聘。考核聘用工作由万宁市林业局按协管员审批权限,统一实施。年终量化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年终考核不称职的,扣发全年20%的绩效工资并解除合同。该考核工作由各区域保护区管理站负责,万宁市林业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生态补偿项目资金,采用了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三、项目产出情况(一)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工作任务为将生态补偿脱贫机制推广至万宁市生态公益林周边,巩固20162017年选聘的1728名生态护林协管员脱贫攻坚任务,新增800名生态护林协管员,使2

15、018年生态护林协管队伍增加至2528名。现场查看生态护林协管员名单请示及公示,2018年万宁市生态护林协管员全年平均人数为2384人(因人员每月属于动态管理,建档立卡户的人数有变动,故取平均人数),聘请人数实际完成率为94.30%0(二)项目完成及时率根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海南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做好海南省2018年新增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扶贫发【2018】150号),万宁市林业局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万宁市生态补偿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批2018年第二批生态护林协管员名单的请示(万脱贫办【2018】2号)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万宁市林业局已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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