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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街道过渡期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联系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街道过渡期监测对象和脱贫户的帮扶联系工作,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任务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明确提出,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帮扶”要求。虽然当前我区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全面胜利,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仍有相当部分农村群众稳定增收能力不强,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容易因病、因残、因灾、因学等返贫致贫。为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认
2、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摘帽不摘帮扶”要求,积极借鉴脱贫攻坚期的经验做法,对全区监测对象、脱贫户开展帮扶联系,努力扎牢防止返贫致贫关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二、帮扶联系对象、主体、内容和联系方式(一)帮扶联系对象帮扶联系对象包括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稳定脱贫户(含纳入监测对象但已消除风险的脱贫户,即:原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脱贫户,下同)。(二)帮扶联系主体干部职工帮扶联系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稳定脱贫户。1.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按照自治
3、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发(2021)X号)执行(为保持帮扶工作连续性,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同时属于脱贫户的,帮扶联系责任主要由脱贫攻坚期的帮扶联系人承担)。即:监测对象帮扶人主要以街道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为主,任务较重的村可安排定点帮扶单位干部帮扶。2.稳定脱贫户:原则上保持脱贫攻坚期间的帮扶联系人不变。因定点帮扶单位调整、干部职工工作变动、帮扶对象搬迁等原因需要调整帮扶联系人的,由街道根据实际做相应调整后,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三)帮扶联系内容帮扶联系人主要负责跟踪了解帮扶联系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巩固脱贫
4、成果情况、政策享受情况、家庭收入情况,以及生产生活条件等,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助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有劳动能力的,通过扶持发展产业、务工就业等方式促进稳定增收;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落实兜底保障;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因突发事故导致刚性支出骤增陷入紧急性困难的,或经过政策范围内救助,仍然支出较高、负担较重的,充分运用社会帮扶资金,加大救助力度。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要继续有针对性落实帮扶政策,直至风险稳定消除。2.稳定脱贫户。要按
5、照要求协助落实有关惠农政策,有返贫风险的要及时报告村委或街道,并通过XX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XX系统)提交风险预警信息。(四)帮扶联系方式1.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1次。帮扶联系人要结合入户走访,认真填写XX防贫帮扶手册,并在XX系统填写入户走访情况和家庭收支等信息,更新变化的信息。2.稳定脱贫户。帮扶联系人通过入户走访及电话联系等方式每季度至少开展帮扶联系1次,其中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分别入户走访1次,其它时间(第一、三季度)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帮扶对象开展有关帮扶工作,鼓励帮扶联系人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帮扶联系次数。在走访时运用XX系统跟踪帮扶联系,不用填
6、写手册。同时,每年6月份核对更新XX系统中的家庭基本情况,填写入户走访情况和家庭收支信息;11月份依托脱贫户信息对照表(通过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核对家庭成员等信息变动情况并及时向防贫监测信息员反馈,同时在XX系统填写入户走访情况和家庭收支等信息,并于11月底在XX系统导出脱贫户跟踪帮扶联系表签字确认。三、帮扶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从2022年开始以上述时间开展入户帮扶工作,2021年则以下面时间要求开展入户帮扶工作。(一)动员部署和培训(11月4日前完成)一是由街道召开动员部署,并对辖区的帮扶联系人培训;二是街道、辖区内帮扶联系人有调整变动的,及时将帮扶联系人和所结对的贫困户名单等相关信息报
7、送至所帮扶的村,由防贫信息员在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中进行结对调整;三是街道组织防贫信息员根据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结对帮扶情况,在XX返贫系统中设置生成帮扶联系人账号和密码,完成帮扶联系人和所帮扶的监测对象、稳定脱贫户结对以及账号、密码的分发。(二)入户帮扶工作(月14前完成)1.稳定脱贫户入户帮扶工作:各帮扶联系人到村,请信息员或在扶贫站打印脱贫户、易返贫致贫信息采集表(通过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入户逐项核实脱贫户家庭成员等信息,如有变化,则在脱贫户、易返贫致贫信息采集表进行标注,并在XX防贫系统进行更新,填写入户走访情况和家庭收支信息,收入计算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
8、日。更新后,在XX防贫系统导出脱贫户跟踪帮扶联系表签字确认,放在农户家中。同时有更新的脱贫户信息对照表交给信息员,要求信息员在国扶系统进行更新。2.监测对象入户帮扶工作:街道组织帮扶联系人进村入户,认真填写XX防贫帮扶手册,并在XX系统填写入户走访情况和家庭收支等信息。请防贫信息员或街道扶贫站打印脱贫户、易返贫致贫信息采集表(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入户逐项核实监测对象家庭成员等信息,如有变化,则在脱贫户、易返贫致贫信息采集表进行标注,交给信息员,要求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户年度基础信息更新”模块进行录入更新。填写后的XX防贫帮扶手册要存放在农户家或者村委会。(三)录入系
9、统、更新出列村信息(11月19日前完成)信息员根据帮扶人入户核实情况,对更新的信息录入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同时。组织厦良村采集变化的信息数据,并录入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信息。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XX市、XX区已将开展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联系工作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内容。各部门、各帮扶联系人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工作来抓,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具体抓,统筹推进帮扶联系工作。(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帮扶联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帮扶干部、村“两委”干部的培训,组织力量定期做好XX系统数据录入、更新工作。未尽事宜,请与XX街道办事处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振宏,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