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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河北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一、起草的背景和必要性水利工程施工周期普遍较长,其中大中型水库、水闸等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期基本在2年以上,最长可达4年左右,涉及跨汛期施工,面临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进一步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建立健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责任体系、监管体系,科学指导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加强度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河北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工作的意见。二、起草的依据
2、该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的。三、主要内容关于加强河北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明确安全度汛责任,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的监管主体和参建各方职责分工。第二部分为规范度汛预案管理,明确了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的时限和要求。第三部分为夯实安全度汛措施,明确了工程安全度汛应落实的工程建设进度、加强施工营地安全管理、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准备、强化应急培训演练等具体措施。第四部分为开展度汛隐患排查整治,明确了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形式、完成时限、整改要求等具体内容。第五部分做好汛期值班值守,明确了在建工程汛期值班制度和值班要求。第六部分为加强汛情通报和应急处置,明确了汛情通报渠道、内容和处置要求。第七部分为其他相关涉水工程安全度汛管理,明确了加强涉水工程安全管理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第八部分为严格责任追究,以及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安全度汛重大险情或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