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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定情况1.1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有关符合合同的约定。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情况;1.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报告制度;1.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1.4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书应齐全有效;1.5 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开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2.1 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2.2 施工场地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2.3 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2.4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2.5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3、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3.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3.2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3
3、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3.4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4、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4.1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相关资料的移交。4.2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5、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
4、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6、编制安全监理规划6.1 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应编制安全监理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或施工部位。6.2 安全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6.3 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7、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7.1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安全监理方案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7.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7.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监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制度要求,明确监理人员分工和职责、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安全监理检查要点、检查频率和检查记录的要求。7.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7.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8、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