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042955 上传时间:2024-06-16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8.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目的:依法加强管理范围:超声室全体医务人员1 .设立专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文件夹;候诊厅各诊室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标志牌,并设置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2 .对11周以上孕妇实施超声检查,要进行电脑超声诊断登记,检查诊断为胎儿畸形者必须有两个以上超声医生签名,并保存图像资料才能发出报告,同时做好详细胎儿畸形登记,以便查询。3 .书写报告时应认真核对检查者姓名、性别、年龄和大概病史;出具胎儿检查报告时,除胎儿患有生殖系统疾病外,不得含有胎儿性别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胎儿性别内容。4 .加强仪器设备管理,远程出医院会诊需要携带设备时,必须有主任同意并备案,防止利用仪器外出机会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凡私自透露胎儿性别者依法进行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妇产科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