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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总则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拟接触以及已经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岗位工种的本公司劳动者,以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人员。3、职责3.1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3.2人事培训
2、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范等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职业卫生宣教培训计划,提供相应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3.3各部门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照统一规定,组织各岗位劳动者定期学习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4、职业卫生宣传4.1 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4.
3、2 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并做好记录。5、职业卫生教育培训5.1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5.2培训的对象及方式5.2.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I。5.2.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来厂实习人员
4、,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入个人档案查存。(1)单位级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关于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等。单位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综合安全知识,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防治知识。(2)车间级教育培训内容: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本车间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本车间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5、。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本班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规定。5.2.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5.2.3.1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5.2.3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5.2.33告知岗位工人,
6、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5. 2.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6. 2.4.1由用人单位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7. 2.4.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病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用人单位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8. 2.4.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9. 2.4.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2. 3培训时间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5. 4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1)三级安全教育卡;(2)员工的安全试卷;(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4)其他有关资料。5.5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6、附则6. 1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7.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6.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