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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化办公效能考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022年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省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构建纵横联动、全员应用、协同高效的行政办公生态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继续下大力推动政府系统数字化办公,加快推进省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全员应用和应用整合接入,全面构建形成“全员应用”的行政办公“一张网”,切实提升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二、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导,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具体组
2、织实施。三、考核时间数据采集时间为2021年12月2022年11月(2021年12月一2022年5月按2021年考核指标核算,2022年6月一月按2022年考核指标核算),2023年1月底发布结果通报。四、考核对象(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能源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生态移民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二)*镇。(
3、S)*公司。(四)*林场。五、考核内容工作上网、交流上网、管理上网、机制保障等内容。六、考核程序(一)按月监测。区电子政务中心每月发布上月省电子政务网应用情况通报,应用情况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考核标准的,由区电子政务中心下发整改提示,在次月仍达不到指标要求的,提请区政府办公室对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4个月达不到指标要求或者被约谈2次以上仍未整改的,由区电子政务中心报请区政府办全区通报批评。(二)自查自评。考核对象应于2022年10月25日前,认真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区电子政务中心复核。(S)年终考评。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区电子政务中心于11月底对各考核对象进行综
4、合采样并汇总分析,计算最终得分。七、有关要求(一)各考核对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核评估工作顺利实施。(二)各考核对象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核评估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S)评估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评估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评估结果真实、客观、准确。(四)今后年度原则上按此方案实施,每年数据采集起始时间为上年12月至当年11月,若有变化将及时通知。(五)各参评单位对评估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与区电子政务中心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