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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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扎实推进小升规”“入规纳统”,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入库长效机制,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结合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四上”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临规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坚持创新发展,促进“四上”企业调结构、扩总量,强管理、上水平,有效提高“四上”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二、工作标准(一)“四上”企业标准1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2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

2、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3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及大个体。4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及大个体。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6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业;年营业收入100O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

3、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业。(二)临规企业标准1 .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 .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及大个体;年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及大个体。3 .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5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单位及大个体。4 .服务业:(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交通运输、仓

4、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业企业法人单位;(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7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企业单位;(3)辖区内年营业收入3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业法人企业单位。三、工作措施(一)深入调查摸底。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文广体旅局、县自然局等单位要加强与统计、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协调衔接,摸清本地可培育的潜力企业名单,重点对从事工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法人进

5、行调查摸底,将临规企业纳入报表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对从事工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经营活动且达到相应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摸底,引导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个体户纳入报表统计范围。(二)坚持分类培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个转企”“小升规”。2023年3月底前,要建好县级“四上”企业动态培育信息库。一是建立“四上重点企业培育库”,将临规企业纳入“四上重点企业培育库”,作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跟踪在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引导营业收入已达到规模但未“入规入统”企业“升规”,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二是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将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纳入“退

6、规风险企业库”,定期走访调研,及时掌握企业动态,除对产能严重过剩、过度消耗、产品档次低等企业通过市场淘汰出清外,对其他有潜力的企业,要整合政策和要素,建立问题台账,强化交办落实,推动问题解决,努力稳定企业存量。(三)深化帮扶行动。实行联企帮扶制度,对纳入“四上企业重点培育库”“退规风险企业库”的企业,要明确“一名县领导、一名科级干部、一名特派员”联系帮扶机制,并建立健全管理、考核、激励措施,充分调动联企帮扶人的积极性,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四)加强入规指导。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文广体旅局、县自然局单位要全面归集和分析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电力等部门涉企数据和信息,评估企业生产经营

7、规模,及时筛选符合“入规”条件的企业,督促企业主动申报“入规”。统计部门全面分析涉企数据和信息,帮助指导企业做好资料的整理申报和审核工作,提高申报时效和通过率。税务部门建立有利于规上规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赋环境,及时为“四上”企业做好税务登记。县发改、工信、住建、统计、税务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拟入规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骨干、统计专干等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引导企业提高办税、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效率,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帮助指导企业做好资料整理申报,切实减轻企业申报工作量,提高申报实效和通过率。(五)加大奖补支持。各类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四上”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给

8、予倾斜支持。一是要加强涉税服务,做好企业“入规”后实际税赋的跟踪分析,落实落细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费减免红利。二是要延续财政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入规,对新增入库企业进行奖励,分三年兑现。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当年月度入库的企业奖励23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当年兑现13万元,第二年兑现5万元,第三年兑现5万元。对年度入库的企业奖励2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当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5万元,第三年兑现5万TGO新增入库的建筑业企业:具体按照县人民政府关印发县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资政规(2021)2号)执行。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当年新开业(投产)上规

9、入统的企业奖励15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当年兑现7万元,第二年兑现4万元,第三年兑现4万元;对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当年兑现4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大个体参照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企业奖励标准执行)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当年新开业(投产)上规入统的企业奖励U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当年兑现5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对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当年兑现4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大个体参照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企业奖励标准执行)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当年新开业(投产)上规入统的企业奖励10万元,

10、奖励分三年兑现,当年兑现4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对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企业奖励9万元,当年兑现3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大个体参照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企业奖励标准执行)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当年新开业(投产)上规入统的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18万元,当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4万元,第三年兑现4万元;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15万元,当年兑现9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13万元,当年兑现

11、7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对规下转规上的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13万元,当年兑现7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11万元,当年兑现5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10万元,当年兑现4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在库“四上”企业:根据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值增幅给予一次性不同程度的提档奖励,奖励均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六)加强政策扶持。一是享受融资扶持政策。对培育库中成长性好的

12、企业,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解决融资难、融资慢和融资贵的难题。二是享受其他扶持政策。纳入培育库的企业还可按规定享受以下政策:用地、人才引进等扶持政策,品牌建设和科技创新奖励政策,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及商贸专项服务资金支持等,促进“四上”培育库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推荐“四上”培育库企业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产业政策专项资金及贴息资金扶持项目O四、责任分工全县“四上”企业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县直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推动县“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实现新突破。(一)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审核确

13、认和联网直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入库工作问题,严把质量关。责任单位: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二)做好工业企业、服务业中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培育入库工作,依托优势和龙头企业,引进培育一批低能耗无污染、高附加值的工业项目(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工艺,优化升级一批现有传统产业,围绕“五大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研发打造一批名优产品。每月跟踪临规重点培育的企业、年内有望入库的新增企业情况,抓好相关企业的重组、整合,力促更多企业达到规模标准。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三)做好建筑业和服务业中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的培育入库工作,继续争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在注册,设立分

14、公司,培育没有资质的企业取得建筑业资质。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服务业中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重点督促有施工项目的企业及时入库,继续争取外地资本在注册,开发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局,各乡(镇)(四)做好批零住餐业、服务业中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培育入库工作,狠抓大个体户转企业,重点做好现有规上工业企业和大型农业种植、养殖企业成立独立销售公司的入库工作:梳理建材、家具、家居等行业,分产品、按品牌寻找在龙头代理商户,将达到标准的企业及时纳入限上贸易统计范围:壮大电商企业,促进其达到标准;做好洗浴、家政公司等生活服务类和足浴、按摩等养生保健类企业达规

15、入统。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发改局(五)做好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培育入库工作,通过提升文旅体消费活动、开发旅游购物链、实施产业招大引强等措施,积极推进文旅体企业入库。责任单位:县文广体旅局,各乡(镇)(六)做好服务业企业培育的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七)做好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业的培育入库工作,围绕县农业园区,引导涉农企业延长生产链,组建公司,将其加工或销售剥离出来,纳入工业或贸易统计范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八)及时提供销售收入达到或接近规模标准的企业情况和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情况。在“四上”企业培育入库

16、过程中,按要求提供税务资料。责任单位:县税务局(九)各乡(镇)要配合以上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辖区内所属“四上”企业摸底、培育、入库工作,争取在“四上”企业总量和行业上实现突破。责任单位:各乡(镇)五、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企业创新发展主体地位,紧扣盘活存量、拓宽增量、做大总量、提升质量的要求,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入库入统一批,有序推动多行业企业梯次成长,促进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发改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县直责任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主要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一把手对“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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