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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定岗定编管理办法第一章:前言为有效控制公司人员总量,按照尊重事实、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核定各部门岗位和人员编制标准,提高岗位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实现人、岗、事的合理匹配,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第二章:定义第一条:定岗定编: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规模及业务规划对公司的岗位设置和岗位编制进行明确的管理活动。第二条:生产车间直接生产岗位:是指从事公司内零件下料、零件加工、产品组装以及进行产品测试、现场工序间检查和成品包装的岗位;非直接生产岗位指不直接从事产品装配或部件加工制造,只提供保障服务与辅助支持的岗位。第三章:职责第一条:行政人
2、事部1 .负责公司范围内所有岗位的编制管控和人员调配补充;2 .负责职能部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定岗定编标准的建立及更新;3 .负责定期开展对职能单位技术管理岗位及车间管理人员定岗定编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直工作;4 .负责为定岗定编工作的实施协调公司的各项资源,负责落实各项监督考评工作,负责核算机动人员技能补贴;5 .负责定期开展对各单位定岗定编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条:工艺部1 .负责组装车间、配套车间、质量部、物流部直接作业人员及非直接作业人员(不包含车间管理人员)岗位定岗定编标准的建立及更新;2 .负责阶段性更新核算生产单位人员定岗、定编人力及主导在定岗定编标准下的效率改善工作;
3、3 .负责制定生产产品定岗定编标准、排岗表、标准产量,为推动定岗定编标准、排岗表应用的主导单位,负有监督考核权;4 .负责对生产单位(组装车间、配套车间、质量部、物流部)新增加人力的评估、审核工作。第三条:生产部1 .负责落实准确的生产计划、确定各车间的生产班组配置类型(标、低配)及数量;2 .负责根据标准落实生产系统内部各车间之间的人员调配及公司级生产人员需求的提出工作,根据工艺目标产量标准进行排产。第四条:质量部1 .负责质量人员在线岗位定编标准的执行及监督生产车间生产产品岗位标准的执行情况并负责通报监督检查结果、监督限期整改,负有监督考核权。2 .各部门、车间负责按照定岗定编标准组织工作
4、开展。第四章:定岗定编依据第一条: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目标是定岗定编的基本依据。第二条:职能部门、生产车间管理和非直接生产岗位定岗定编标准制定的具体依据为各单位职能、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及岗位工作量等。第三条:生产车间直接生产岗位定岗定编标准制定的具体依据为产品品种、生产线设备结构及总体产量需求等,以人均效率较优或设备产能最大化为基本原则,同时兼顾人员饱和度等综合因素。第五章:标准制定第一条:对于公司技术管理岗位及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审核机构设计及岗位设置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确保职能不遗漏,岗位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并通过工作量分析评估岗位人员配置,制定定岗定编标准。定岗
5、定编标准由各单位申请、人力审核规范、用人单位签字确认后报公司高层批准,实现规范本单位技术管理岗位人员编制工作。第二条:对于生产单位直接生产岗位、非直接生产岗位,由工艺部综合各生产车间主要产品、线体布局、设备等因素,制定定岗定编标准,并以工艺文件形式受控发布,同时工艺部阶段性根据生产产品对生产单位人力需求进行核算。第六章:标准调整第一条:各单位定岗定编标准一经确定,未经过书面申请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增设岗位,不得进行编制的增、减。第二条:因业务量变动、职能变更等原因,导致职能部门、生产车间管理岗位新增或人员编制新增的,由用人单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核定并报公司高层批准后进行
6、调整。编制新增申请,由用人单位填写技术管理类人员编制新增申请表,单位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高层批准后进行调整。因工作需要需对岗位或编制进行核减的,由各单位申报或直接由行政人事部核减、备案,生产单位(组装车间、配套车间、质量部、物流部)技术管理岗位人员变动,需要工艺会签确认,便于人员核算。原则上,各单位年度人员编制增长幅度比例应当小于公司生产经营目标预期增长比例。第三条:因增效、质量整改、设计更改、工艺改进、IE优化等原因,导致生产单位直接生产岗位、非直接生产岗位需要进行岗位或人员编制调整的,由工艺部组织对各单位的岗位和编制进行修订,工艺部至少一个季度修订一次定岗、定编工艺文件,
7、并将修订结果以工艺文件形式受控发布。第四条:普工类岗位需调整定岗定编标准,用人单位填写普工类人员编制新增申请表,需详细分析人力需求原因,包含目前员工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产能变化或班组变化对员工人数的影响等因素,完成人员需求分析报告,单位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高层批准后进行调整。第五条:借调人员在借调单位时间超过60天者占借调单位编制,60(含)天以内的,保留原单位编制。第六条:因单位职能拆分、合并等因素导致人员变动的,编制相应进行等额划拨调整;职能取消则编制相应取消。第七章:标准的管理应用第一条:指导人力管控1 .行政人事部严格按照各单位定岗定编标准实施招聘,对于无编制支持的人
8、员需求一概不予受理。对于定岗定编标准之内的人员需求,按照标准配置补充人力。2 .在生产车间直接生产人员配置符合定岗定编标准的情况下,由生产部根据各生产线标准小时产量进行排产;对于人员数量未达到定编标准的由工艺部、质量部诩古人员评估单小时产量,报给生产部。3 .对于生产单位人员配置与标准编制不符且厂内无法调剂的情况,由生产部组织生产单位间调配或通过班组数量增减、出勤时间的变动等方式进行调配。4 .生产部联合工艺部根据下月生产计划、结合定编标准核算应出勤的直接生产人力、班组、设备需求,并在每月底前发出组装车间下月直接生产人力需求评估数量、提前十天发出配套车间、质量部、物流部人力需求评做量。第二条:指导效率改善1 .工艺部在定岗定编标准下严密监控各生产车间的效率情况,负责核算车间生产效率,负责制订标准、改善计划,各车间负责推动增效改善,并对结果负责。2 .通过增效改善等措施实现的减员,需落实到减编,并报工艺部、行政人事部备案。第八章:检直与考核第一条:本标准由工艺部、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二条:本标准的其他考核按照综合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