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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营市紧急信息报送处置发布工作机制一信息报送(一)明确报送内容坚决做到“九个必报”,即:凡是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送标准的;性质严重的;较大群体性事件;涉及人员身份特殊的;涉及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人员的;正在发生可能演变成重大事故的;可能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偶发事件;涉及我市的互联网热点事件;省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调度的事项必报。(二)严格报送时限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在2()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委办公室信息调研室,事发后2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室信息调研室、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详细
2、报告事件起因、发展、处置、影响和舆情等情况。(三)强化协调联动严格落实“三同时一提前”要求,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在向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紧急信息的同时,在向社会公众发布紧急信息情况前,要报送市委办公室。其中,向上级部门报送和向社会发布紧急信息情况前,要按程序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市应急局协助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做好敏感舆情的研判、报告、处置和发布等各环节工作。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整合资源,建立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形成迅速发现和掌握突发事件的合力。(四)提高运转效率坚持边上报、边核实,市委办公室接报后迅即向事发地党(工)委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3、核实基本情况及关键信息,必要时调度事发现场负责人。如遇特别紧急的突发事件,须立即向市委领导同志电话报告情况,随后向越过的领导同志补报。确需赴现场调度情况的,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及时调度并报送信息。(五)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市属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和市直部门单位办公室是紧急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实行紧急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同志和责任人的责任。二、应急处置(一)分
4、级应对1 .一般突发事件,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负责应对。超出县区(市属开发区)应对能力或涉及跨县区(市属开发区)行政区域的,涉及面广、敏感复杂、处置不当易引发严重后果的,由县区(市属开发区)报请市委、市政府或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响应应对。2 .较大突发事件,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应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先期处置,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同处置,根据需要报请省委、省政府或相关省直部门单位支援或响应应对。3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省政府负责应对),由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先期处置,省级及以上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同处置。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应对全市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5、按照突发事件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或现场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或分管领导同志任指挥,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二)应急响应程序1 .会商研判。建立重点突发事件会商研判制度,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和专家进行会商,根据突发事件现实结果、处置难度和预判的可能后果等因素,综合研判提出应急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到高分为N级、川级、H级、I级)和相关处置措施建议。2 .启动响应。In级应急响应由分管副市长启动,市分管领导同志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II级应急响应由市长启动,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I级应
6、急响应由市长启动,市长和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带领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指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常务副市长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在市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后方指挥部)指挥,负责救援组织、综合协调、研判分析、与上级联络、现场指挥部的协调等工作,做好队伍、物资调派和应急保障等工作。3 .现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由到场的市级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牵头部门负责同志担任专业指挥,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负责同志和事发地负责同志为成员。总指挥负责综合协调,专业指挥负责指导现场救援。4 .保障措施。依托市应急指挥平台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4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根据突发事件类型统筹调派。市人防办
7、、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广播和报警系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灾害现场通信保障。三、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一)舆情监测研判市委网信办实时全面掌握网上舆情动态。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应急局会同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掌握的情况,对事件性质特点、舆情发展趋势作出分析预判,提出舆情处置对策建议。(二)信息发布对发生的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视情举行新闻发布会。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或成立的应急指挥机构、工作专班,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是信息发布责任主体,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新闻发言人”。信息发布通稿由事发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起草,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应急局会商研判,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后发布,确保及时、主动、准确、权威。(三)舆论引导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根据事件进展和舆情走向,组织主流媒体、网评员、专家学者撰写网评文章,持续引导舆论、稳定社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