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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2年贵州省煤矿水害及溃水溃砂防治13个必查检查表为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有关规定,深刻吸取历史的、省内外的水害及溃水溃砂事故(事件)教训,举一反三,重点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坚持问题导向,对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参照下列“13个必查”进行重点检查。序号一级纲目二级纲目(13个必)三级纲目(“13个必查”的具体检查内容)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检查依据1机构人员防治水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人员配备数量
2、是否符合劳动定员标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文件,单位劳动定员标准,单位人员名册及考勤记录,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抽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三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五条。2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治水责任制建立及落实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防治水责任制,相关资料。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键内容核对检查。现场抽查。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3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探放水等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单位人员名册。现场抽查,与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比对。现场抽考。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4水文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在水害隐患情况未查明或者未消除之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水文地质相关图件、资料。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八条。5制度落实防治水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相关
4、制度,落实资料、台帐等。现场核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三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条。6突水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主要含水层进行长期水位、水质动态观测,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建立突水监测预警系统,探测水体及导水通道,监测导水通道受采动影响变化情况。相关制度,防治水监测资料、基础台帐等。现场核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六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九条。7汛期预警雨季“三防”加强与当地气象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收集气象资料,建立气象资料台账;矿井30km范围内没有气象台(站),气象资料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时,应当建立降水量观测站。加强
5、防治水、防雷电和防洪工作。相关制度,气象资料台帐、雷电灾害监测预警设施配备情况、防雷装置检测情况等。现场核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三条。8规划计划防治水中长期规划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组织实施的相关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四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条。加强充水条件分析,认真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及隐患排查工作。在老空老窑水、煤层顶板水未查明,在黔北矿区煤层底板含水层静态水位情况不清楚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6、或者隐患未消除之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七条。9井下水防治井下探放水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和探放老空水“探清、查全、验准、放净”四步工作法防治水措施。落实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严禁使用非专用钻机探放水。在探放水钻进中,发现有突(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矿井充水性图等相关图纸、资料,调度记录。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及审批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七十七条,煤矿防治水监察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二条。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
7、制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定探水线和警戒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帮距,应当根据水头值高低、煤(岩)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确定,明确测斜钻孔及要求。探放水设计由地测部门提出,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按设计和措施进行探放水。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二条。10井下水防治井下排水系统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并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在每年雨季之前,应当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排水系统运行可靠、排水能力满足需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
8、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可以在主泵房内预留一定数量的水泵安装位置,或者增加相应的排水能力。核查矿井年度联合排水试验报告,以及相关资料,核实矿井排水能力的可靠性。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一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一百零六条和第一百零九条。11井下水防治防隔水煤(岩)柱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部门组织编制专门设计,经煤炭企业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批后实施。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防隔水煤(岩)柱专门设计和审批资料,以及组织实施情况。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九十七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12地表水防治地表水防
9、治(防溃水溃砂溃泥)每年雨季前,必须对煤矿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组织抢险队伍并进行演练,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措施,落实资金,责任到人,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需要施工防治水工程的应当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验收。浅表开采可能导通地面产生裂缝以及开采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上覆强含水层导通的矿井,应当进行防溃水溃砂溃泥隐患排查治理。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雨季防治水措施,停产撤人制度、巡视制度及工作台帐,防洪抢险物资清单。防治水工程的专
10、门设计,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防溃水溃砂溃泥治理方案及相关资料。现场抽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九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2021)113号)。13应急处置应急预案及实施组织开展水害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使矿井管理人员、调度室人员和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每年雨季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水害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水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演练计划、方案、记录和总结评估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水害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资料,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等。现场核查。应急预案演练相关资料。现场核查。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