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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沁源县农村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实施方案为防范农村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冬季取暖和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同时,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现决定为全县使用环保炉具、生物质锅炉农户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始终坚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立场,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责任、更有力的措施,持之以恒抓好农村冬季取暖安全工作。二、实施范围全县农村已使用生物质锅炉、环保炉具等进行清洁取暖的农户O三、实施步骤(一)精准摸底(8月5日一8月10日)
2、各乡镇根据2022年环保炉具和生物质锅炉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于2023年8月11日前报回县农业农村局供煤办。(二)招标采购(8月10日一8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是一氧化碳报警器的采购主体,负责实施政府采购,根据各乡镇摸底统计需求确定一氧化碳报警器采购数量,招标采购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公司及监理公司,一氧化碳报警器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招标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与中标企业签订协议,负责与中标企业对接施工、验收结算。(三)施工安装(9月1日一9月30日)安装施工由中标企业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做好中标企业与乡镇的对接工作,由乡镇协调中标企业、村、农户签订“三方协议”(一式五份,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
3、存档),明确专人统筹协调本乡镇施工安装及调试工作。监理公司要严把质量关,对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调试进行全程监理,确保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和运行的各项技术指标达到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并做好项目统计,出具工程监理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四)检查验收(10月1日一10月31日)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企业向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监理公司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备案。四、组织领导(一)组织机构为保障我县农村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沁源县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中武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王建军县政府办主任科员王银刚县农业农村局
4、局长成员:张龙县财政局局长张云江县市监局局长任旭东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崔高龙县农村清洁取暖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全县农村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进展、督办落实、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银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任旭东同志兼任。(二)职责分工1、县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全县农村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各项工作;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招标采购一氧化碳报警器及安装公司、监理公司,负责组织施工、验收,与中标企业结算;3、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及绩效评价工作;4、县市监局负责一氧化碳报警器的质量监督;5
5、,各乡镇负责对各自辖区内需要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的农户进行统计、核查、上报,同时要严格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对安装农户等进行公开公示。五、工作要求(一)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二)合力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合力实施。站在顾大局、保稳定、合民意、惠民生的高度,及时安排部署,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检杳到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工作。(三)强化管理监督。要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严格标准和程序,建立全程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