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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对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加快促进通州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副中心金融业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起草过程起草过程中,一是积极开展重点企业座谈。组织区内重点金融企业开展多次座谈,针对实施细则支持内容征集重点金融企业意见。确保实施细则科学、实际、可执行,能对优质企业、成长企业跨越式发展越到切实支撑。二是组织开展政策研讨会。组织行业专家开展政策研讨
2、会,系统梳理副中心金融业相关支持政策,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完善实施细则。三是梳理金融业发展实际情况。对副中心金融业近五年总体发展情况、企业成长情况及历年支持情况进行系统摸排杭理,确保各项政策支持内容符合区内实际情况。三、主要内容本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一)加大企业上市服务支持深化北交所一北京城市副中心上市企业培育基地建设,发挥券商、资管、股权投资等集成服务优势,强化拟上市、挂牌企业上市辅导、展业经营等综合服务。对新增上市企业最高支持100o万元。(二)推动私源基金业健康发展高水平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和绿色金融国际中心,支持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为助力副中心重点产业发展的优质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发展支持。按基金实际投资规模或上一年度退出收益规模,最高支持2000万元。(三)实施信用贷款及绿色信贷风险补偿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贷款风险补偿金融纾困措施。对驻区银行机构发放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及绿色信贷损失部分予以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