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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限员和井下工作时间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印发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的通知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为加强井下单班作业人数管理,预防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限员规定,杜绝产生“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安全限员1 .我矿核定生产能力为XX吨/年,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单班入井人员限定为XX人,生产班作业人数不得超过XX人,检修班作业人员不得超过XX人,不含临时性检查人员。2 .采掘工作面限员,综采工作面生产班不超过XX人、检修班不超过XX人,掘进工作面不超过XX人,在采掘工作面要在作业地点悬挂限员牌板,牌板内容包括限员人数、当班作业人数。3 .工作面限员
2、范围:综采工作面是指包括工作面及工作面进、回风巷在内的区域。掘进工作面是指从掘进迎头至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区域。4 .限员管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布置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读卡分站,并要求入井人员按要求携带标识卡。在副井井口、采区进风巷口、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口及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设置一块限员管理牌版,分别由采掘工作面负责人负责管理,并做好牌版上内容填写及更新工作。采掘工作面限员人数不包括临时性进出的矿领导及业务部门巡检人员,当班巡回检查的通风队长、瓦检员、安检员、监控员及调度员不计入采掘工作面限员人数。二、工作时间1 .六点/八点班(X:OO-XX:00)、二点/四点班(
3、XX:OO-XX:00)批准(核定)入井XX人,十点/零点班(XX:00-X:00)批准(核定)入井X人。2 .六点/八点班X:XX后允许人员入井,二点/四点班X:XX后允许人员入井,十点/零点班XX:XX点后允许人员入井。3 .及时查看人员定位信息,发现井下人员数量达到批准(核定)人数时,立即通知充灯工停止发放矿灯,同时通知井口工制止人员入井。4 .接到充灯工、井口工汇报入井人员达到批准(核定)人数时,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汇报,同时电话调度停止人员入井。5 .发现超人员入井情况时,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汇报,同时向属地乡镇政府、市煤炭事务中心报告。三、考核管理入井人员若出现不携带标识卡入井的或携带他人标识卡入井现象,对单位负责人、当班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各罚款500元,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停班处理。若再次出现该情况,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取消入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