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推进精准扶贫调整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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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推进精准扶贫调整方案为全力助推我县脱贫攻坚行动,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一)按中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调整后为17大类)规定可统笫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各类资金。(二)按山西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晋统筹办(2017)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6大类56项资金。(三)按临汾市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临统筹办(2018)3号文件规定的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3类4项资金。(四)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特殊用途的除外);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他各类资金。二、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全县2020年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总规模为21934.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996.6万元,省级资金7763.23万元,市级资金575万元,县级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发展项目318.3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项目4905.2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123.11万元,水利建设项目5806.1万元,交通建设项目5782万元。三、资金统筹安排情况围绕脱燹攻坚任务,突出

3、重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具体实施项目如下:(一)生态发展项目。统筹安排使用318.37万元,其中:统筹安排60万元,用于吉县国家刺槐良种基地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统筹安排10万元,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统筹安排94万元,用于未成林造林地管护项目;统筹安排10.67万元,用于永久性公益林保护项目;统筹安排23万元,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监测预防项目;统筹安排10万元,用于无刺花椒种植项目;统筹安排29万元,用于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统筹安排36万元,用于森林抚育项目;统筹整安排35万元,用于国有贫困林场建设项目;统筹安排7万元,用于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统筹安排3.7万元,用

4、于永久性公益林建设项目。(二)农业生产脱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4905.25万元。统筹安排2553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安排54万元,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统筹安排45万元,用于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统筹安排80万元,用于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统筹安排54.45万元,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统筹安排100万元,用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统筹安排21万元,用于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安排10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项目;统筹安排8万元,用于地理标志农产品体系建设项目;统筹安排1.8万元,用于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项目;统筹安排8万元,用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统筹安排59.

5、7万元,用于改善果品品质及进行辅助授粉项目;统筹安排232.84万元,用于老果园改造推广项目项目;统筹安排使用73.02万元,用于苹果试验示范站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安排24.44万元,用于陈家岭村老果园改造项目;统筹安排400万元,用于老果园改造项目;统筹安排800万元,用于苹果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统筹安排50万元,用于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产业提升项目;统筹安排40万元,用于辛村滴水渗灌项目;统筹安排200万元,用于东城乡果园托管项目。(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5123.11万元。统筹安排3350.44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安排457.51万元,用于2020年金融扶贫小额

6、信贷贴息;统筹安排258.3万元,用于2019-2020学年雨露项目;统筹安排36.75万元,用于2020年创业致富带人培训;统筹安排110万元,用于省市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复工带贫补助;统筹安排100万元,用于吉县柏山寺乡黑秀村以工代赈农田水利田间港溉工程项目;统筹安排500万元,用于吉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统筹安排150万元,用于吉昌镇大田窝提水工程;统筹安排160.11万元,用于危房改造项目。(四)水利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使用5806.1万元。其中:统筹安排2000万元,用于固沟保城项目;统筹安排280万元,用于淤地坝除险加固;统筹安排22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7、统筹安排34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统筹安排15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统筹安排12万元,用于水库维修养护;统筹安排27.8万元,用于淤地坝运行管护;统筹安排23万元,用于重点河道岁修项目;统筹安排6.5万元,用于水旱灾害防御补助;统筹安排0.8万元,用于地下水位监测;统筹安排1150万元,用于吉县清水河河道治理项目;统筹安排500万元,用于东城提黄灌溉;统筹安排150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统筹安排100万元,用于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五)交通扶贫项目。统筹安排使用5782万元。其中:统筹安排2570万元,用于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8、;统筹安排3147万元,用于三大板块涨游公路建设项目;统筹安排65万元,用于2020年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四、项目的验收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五、资金的拨付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填写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付审批表,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报县统筹整合资金办公室审批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拨付资金。六、工作要求(一)用于精准扶贫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行年度资金

9、总量控制和包干、使用到村到户。各部门和乡镇要按脱贫攻坚领导组的安排,认真做好对接落实,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二)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脱贫项目任务。(三)各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县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考评。(四)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要认真组织和抓好项目的实施、督办检查和验收兑现,确保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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