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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战略部署,确保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修订版)国家森林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3年版)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年)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市委“
2、365”竞标争先体系,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生态城市目标,隶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以建设“生态之都宜居之城”为主线,充分依托县的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历史底蕴,努力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将县建成高品质国家森林城市。(二)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全面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满足人们对森林多种功能的不同需求,在坚持尊重自然,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加区域绿量,提升生态环境综合质量。2 .因地制宜,科学绿化。严格落实上级有关科学绿化指导意见,采用乡土树种为主,宜乔木则乔、宜灌木则灌
3、,通过拆违建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等方式科学扩展城乡生态空间,满足居民对优美环境的需求。3 .以创促建、生态惠民。要把森林城市建设,增绿护绿用绿融合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注重功能提升,坚持质量引领、功能优先,着力提升青山绿水生态功能,形成荫及子孙后代的自然生态屏障。4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机制创新,秉持共享发展理念,实行生态共建、环境共治,鼓励公众参与,调动全民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完成创建森林城市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绿化增量提质,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森林文化、弘扬生
4、态文明。到2024年,实现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修订版和相关验收要求,全面完成期创建任务,力争在2025年成功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25-2027年,在巩固一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的后续工程,整体提升森林质量,加大全县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推动森林城市建设项目提质升级。2028-2030年,通过一二期的重点建设,全县各项绿化指标均有所加强,在此基础上开展三期完善工作,针对前两期实施的工程查漏补缺、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全面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三、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创
5、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主要任务包括森林网络体系、森林健康体系、生态福利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五大体系建设。对标国家森林城市(县级)指标测评评分表33项指标中,我县达标并能取得满分的指标有14项,需要完善提升或新建的有19项,如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和生态宣传活动等。根据最新国家林草局文件,国家森林城市评价(县级)指标调整为21项指标,详见附表。四、实施步骤(一)组织部署阶段。1 .申请备案。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申请县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备案。2 .编制规划。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年),邀请专家评审后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一)全面启动阶段
6、。印发实施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年),并报国家、省、市备案,制定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21-2030),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照分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落实具体建设费任。(三)重点推进阶段。1.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栏、电视、电台、报纸、电子屏等媒介,加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提升公众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营造浓厚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氛围。3 .全面实施。有序推进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年)落实,依照“大地植绿、心中播绿”理念,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
7、,着力实施重点工程,增加全域绿化资源总量,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森林城市品质,确保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修订版)标准。4 .专家指导。对各相关单位进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技术培训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总结经验,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科学有序推进。5 .档案归集。各有关单位对照方案和任务清单,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撑材料的存档工作;定期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制作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片、画册及其他相关材料。(四)验收迎检阶段。1 .开展自查。申请验收前,组织各有关镇、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并对照标准开展预验收,掌握现状、梳理问题、查漏补缺。2 .组织申报。自查通过后,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全面
8、做好迎检准备。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报告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自查报告等,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交“国家森林城市”申报材料。3 .迎接检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制定迎检方案,全面做好专家组评审答疑和材料补充等工作,确保创建成功。(五)中远期建设任务实施阶段。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年)要求,继续开展国家森林城市中远期任务建设,迎接复杳。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密切合作。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应结合本单位职责,进一步细化相关建设任务,明确工作步骤、任务分工,
9、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时上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态信息和进展情况,按时提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结,保证国家森林城市各项指标和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二)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保障全县生态系统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与城市整体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等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实施。进一步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所需费用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创建工作的重点绿化工程与F1.常管理、规划编制、申报迎检、表彰奖励等。(三)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在规划期内,建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
10、作考评监督体系,进行绩效考核,分年度和阶段检查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严格奖惩。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各项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将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主体和责任单位,通过“季度检查、年终总评”的方式抓好落实。(四)加大教育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大力宣传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理念与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阶段成果,全方位宣传报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积极开展森林文化和国家森林城市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树立i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广大居民成为森林城市的建设者、守护者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