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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增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儿童工作决策部署和安排,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以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分层分类、精准保障,不断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全面提升关爱服
2、务质量。到2026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关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利保障更加充分、更加有效。二、重点任务(一)实施监护提质行动1 .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教育引导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儿童合法权益时,要予以劝诫、制止;情
3、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要通过政策宣讲等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治宣传。2 .落实委托照护制度。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照护。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情况,及时指导留守儿童父母签订监护协议,即“两书两单”(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承诺书、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定期向被委托人或学校了解儿童生活、学习等基本情况;应当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农村留守儿童
4、委托照护情况,发现被委托照护人缺乏照护能力、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等情况,要及时告知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重新选择被委托照护人或帮助、督促被委托照护人履行照护职责;要对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教育引导,让其多给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3 .开展监护干预工作。镇民政办要加大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力度,各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涉及儿童的检举、控告或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二)实施精准帮扶行动1.开展摸底走访建档。镇民政办要组织儿童主任、未保专
5、员、志愿者等力量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摸底排查,落实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录入和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儿童主任至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三个月入户走访一次,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存在严重身体或智力残疾、儿童自身存在身体或智力残疾、有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儿童主任要加大走访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摸排过程中还需重点关注辖区内单亲家庭儿童,发现儿童心理或行为异常、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等情形的要及时报告并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包括儿童基本信息、走访记录、工作日志、关爱帮扶记录、发现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内容,档案每年由
6、儿童主任按年度建立完善,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儿童档案交镇民政办保管,镇民政办应明确专人保管儿童档案,严格档案管理。2 .强化救助保障服务。镇民政办要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3 .开展生活关爱服务。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结合重要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间节点,组织多种形式的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要常态化开展生活关爱服务工作。4 .落实关爱结对工作。镇民政办要按照某某县某某镇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结对帮扶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好机关干部职工及爱心家庭,分
7、层分类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结对帮扶工作,持续抓好建立结对台账、定期开展巡查走访、协调解决问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强化关爱服务等工作,补齐家庭监护短板。(三)实施安全防护行动1.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很民政办、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运用宣传条幅、各类电子显示屏、村(居)宣传栏、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等,采取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等知识,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5 .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旗级各职能办公室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定期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托育机构、校外辅导机构等涉及儿
8、童机构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建筑设施、卫生防疫、灾害事故防范、值班值守等情况,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措施。(四)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每个村(社区)择优选任至少1名儿童主任,选择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优良、热爱儿童工作、熟悉村(社区)情况、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村(居)民委员会委员或社会工作者等人员担任儿童主任,对于辖区内常住儿童数量较多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总人数超过30人的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增配儿童主任。三、阶段安排(一)部署启动(2024年3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方法步骤、完成时限等。(二)重点推进(2024年
9、4月至2025年12月底)。2024年5月底前镇民政办要完成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摸底排查。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完成信息系统更新工作并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建立档案(见附件)。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加强,监护体系初步建立,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关爱服务精准化水平持续提高,儿童主任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三)巩固提升(2026年1月至2026年10月底)。各村(居)民委员会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杭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对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