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基金会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087214 上传时间:2024-07-0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8.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福利基金会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社会福利基金会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社会福利基金会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福利基金会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社会福利基金会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规定,结合本基金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与本基金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三条本基金会员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是指基金会按照国务院规定,每年安排员工暂时休息不工作的时间。具体安排如下:(一)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安H洋休假5天;(二)员工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安排年休假10天;(三)员工工作已满20年的,安排年休假15天。员工累计工作年限的计算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时间。第四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

2、受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待遇。日工资计算方式按月工资数额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一)请事假20天以上且基金会没有扣除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六条本基金会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安排员工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年休假10天以下的,不得跨年度安排。第七条部门负责人或主持部门工作的员工,安排年休假须报基金会秘书长审核,并报告理事长。第八条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员工,应当经员工本人同意,并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九条部门没有安排员工年休假又没有依照本办法规定上报基金会给予员工年假工资报酬的,由基金会人事领导小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因此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的赔偿金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第十条本办法经驻会理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人力资源 > 管理学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