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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塘淡水鱼养殖保险条款(适用于湖南省)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电、保险凭证以及批雎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保险标的第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池塘淡水鱼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淡水鱼”),(一)养殖场(户)承包水域面积在5亩以上(含);(一)放养鱼苗规格、养殖密度、混养比例符合水产养殖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三)养殖场(户)持有养殖证,并按水产养殖管理部门要求建有饲养台帐;(四)养鱼池塘常年蓄水量、堤坝、排灌设施等,均符合水产养殖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五)养鱼池塘水质正常,并有增氧、换水等设备:(六)养鱼池
2、塘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池塘淡水鱼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淡水鱼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因遭受风灾、暴雨、暴笛、洪水、宙击、火灾、爆炸造成供电设施损坏断电致使增班机、水泵无法开启,发生泛糖而致保险淡水鱼死亡,且独立池塘亩均损失达10公斤以上(含);(二)因遭受第:条第-)款列明的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涉坎、漫坎,口溃坎、漫坎程度(出险堤长占堤周长的比例)在0.5%以上(含):(三)因感染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病原体造成保险淡水鱼损失,并于7天内(含)爆发性死亡的。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
3、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管理不善I(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保险淡水鱼在疾病观察期内患有保险贵任范围内的疾病I(四)违反防疫规定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五)防病治病籁药过,或过量投放饵料引起中毒;(六)实际养殖密度高于规定养殖密度;(七)哄抢、窃捞、投毒、塘水污染.第五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贵赔偿I(一)政府命令下的蓄洪、行洪行为,导致保险淡水鱼无法及时转移或售卖的损失;(二)供电部门的停电致使增寂机、水泵无法开启,发生泛塘而致保险淡水鱼死亡;=)保险淡水鱼调离保险单蛾
4、明的养殖地点后发生的损失;(四)保险淡水鱼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项间接损失;(五)发生保险贵任第三条第(二)款的损失时,保险淡水鱼漫逃至属于同一被保险人所有、承包或管理的池塘;(六)按本保险单中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WH第六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第七条保险淡水鱼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投入成本,由投保人在以下四档中自行选择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一)2000元:(一)3000元:(=)4000元:(四)5000元。独立池塘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X独立池塘亩数(亩)保险金额-Z独立池塘保险金数投保人应在投保单中分别列明各独立池塘
5、的亩数。第八条保险池塘发生本保险合同第三条第(一)、(二)款约定保险责任的损失,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30%.保险池塘发生本保险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的定保险责任的损失,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50%.保险期间第九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期间为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至收获成鱼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个月养殖期,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第十条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7日内(含)为保险池塘淡水鱼的疾病观察期保险费第十一条保险费=保险金额X保险费率。保险人义务第十二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员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维、保险单或者其他保
6、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三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隆凭证。第十四条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二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第十五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屈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户保险货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股行僻偿保险金义务。
7、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淡水鱼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
8、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哨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第十七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消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淡水鱼养殖管理的规定,搞好养殖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防疫、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市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疫防灾检查及合理建议,切实做好安全防疫防灾工作,维护保险淡水鱼的安全。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随忠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
9、真付诸实施。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的定履行其对保险淡水鱼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第十九条保险淡水鱼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第二十条在保险介同有效期内,保险淡水鱼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第二十一条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二)及时通知保险人,井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10、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一)保险堆正本:(二)索赔申请书和损失清单:(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处理第二十三条保险,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淡水鱼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第二十四条保险淡水鱼发生保险员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偿:
11、()发生本保险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的损失时:独立池塘赔偿金额=鱼J重量(公斤)X不同保额对应赔付单价(元/公斤)X(I-免赔率)总赔偿金额=Z独立池塘赔偿金额不同保事对应赔付单价衰每亩保险金额1元)203040005000对应赔付单价(元/公斤)4567(一)发生本保险合同第:条第(一)款的溃坎、漫坎损失时:独立池塘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X独立池塘损失亩数(亩)X出险时保险淡水鱼养殖时段对应的赔付比例X渍坎程度(漫坎时段)对应的赔付比例(I-免赔率)总脑偿金额=Z独立池塘赔偿金额非保险贵任范围内的原因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共同导致演坎、漫坎的发生,而又难以区分两者作用比例的,在按以
12、上方式计算的总赔偿金额基础上,保险人在50%80%的比例范围内承担Ie偿费任I具体赔偿比例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肉商确定.出险时保险淡水鱼养殖时段对应的赔付比例出险的保险时段第1-2个月第34个月第66个月第7-8个月第910个月赔付比例40%50%70%90%100%溃坎程度(漫坎时段)对应的赔付比例溃坎程度0.5(含)-1%(不含)1%(含)-5%(不含)5%以上(含)漫坎时段24小时以内(不含)24小时(含)-48时(不含)48小时以上(含)赔付比例10%以内(不含20%以内(不含30%以内(不含)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小丁其可保面积时,可以区分保险面积与
13、非保险面积的,保险人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为赔偿计算标准:无法区分保险面积与非保险面积的,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保脸面积与可保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大于其可保面积时,保险人以可保面积为赔偿计算标准。本条所指可保面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的保险淡水鱼实际养殖面枳。第二十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淡水鱼每亩保险金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每亩保险金耀为赔偿计算标准:若保险淡水鱼每亩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更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费
14、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会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第二十八条保险淡水鱼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脸合同的保险金额自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保险人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第二十九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谯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结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
15、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俊责任.第三十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货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1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Je偿责任1.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京放弃对育关贵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篁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Je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汁算。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三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