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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理干部“走读”现象(行为、问题)实施细则5套目录1、XX县纠正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暂行规定2、专项整治旗(街道)干部“走读”问题暂行办法3、XX街道治理干部职工“走读”行为实施细则4、XX乡治理干部“走读”现象实施细则5、XX镇治理干部职工“走读”行为的实施细则(试行)XX县纠正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整治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根据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基层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X纪发(XXX)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
2、中的“走读”主要是指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定工作日内,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到岗或擅自脱岗,下班时间未实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值班以及安排干部职工值守的问题。第三条纠正乡旗干部“走读”问题,应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日常检杳与集中治理相结合,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责任追究与完善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县委管理的乡4真科级领导干部。乡镇机关及所属站、力、所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五条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乡镇领导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和擅
3、自离岗。各乡镇要完善考勤制度,实行上班、值班签到,每月在公开栏公布考勤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第六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除开会、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在工作日期间离开本乡镇辖区,如需离开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工作的通知(X办文(XXX)4号)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工作日期间一般不得同时离开龙州,因特殊情况需同时外出的,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乡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工作日离开县城外出时,要向分管领导请示,同时保持通讯畅通。第七条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除特殊岗位外,要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标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及当天出勤
4、情况。第八条严格执行住夜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带头住夜,除外出开会、学习、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每人每星期在工作所在地住夜不应少于4天。乡领导干部要联系一个以上村,定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谈心,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第九条严格执行值班规定,工作日、双休日和节假日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一般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重要岗位专人值守,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登记,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一)值班安排应与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信访维稳等工作值班相结合。遇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值班领导要第一时
5、间赶赴现场、介入处理并向上级报告。(二)要做好值班安排表,每月月底前公布次月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等信息,应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便于群众办事和接受监督。各乡镇党委要对值班考勤情况进行归档存查。第十条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各乡旗要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车使用相关规定,保障值班值夜值勤用车,不得把公车作为干部“走读”的交通工具。第三章处理规定第十一条对存在“走读”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一)对发现脱岗1次的,责成本人作出书面检讨、给予通报批评;(二)对发现脱岗2次的,责成本人作出书面检讨、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三)对屡教不改,脱岗2次以上或擅
6、离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对当事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四)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不督促、不落实具体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走读”现象普遍,严重影响工作或群众反响强烈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取消该乡镇当年绩效考评评优评先资格。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二条明确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是纠正“走读”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乡镇要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第十三条强化督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各乡镇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
7、予以通报。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X年7月25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纠正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的若干意见(X纪字(XX)6号)同时废止。专项整治镇(街道)干部“走读”问题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规范从政行为,转变干部作风,解决镇(街道)干部“走读”问题,根据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意见(X组发(XXX)3号)、专项整治干部“走读”问题工作方案(X群组发(XXX)35号)、XX市专项整治县乡干部“走读”问题暂行办法(X组发(XXX)1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主要解决镇(街道)干部工作在基层、住在城市,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办不成
8、事的问题;解决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离岗脱岗,联系群众不深入,对群众诉求不了解、解决不及时的问题;解决值班备勤制度不健全、节假日和晚间无人值守,突发事件发现不及时、应对不力等问题。第三条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除因公出差、参加会议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因公外出办结事情应及时回到工作岗位。第四条严格遵守住宿备勤和值班纪律。各镇(街道)要确保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日夜间有1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一定数量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值班,重要岗位有专人值守,有充足的工作力量做好值班、应急和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住相备勤和值班人员应做好登记和工作交接,
9、并保持通讯畅通。第五条严格遵守请销假纪律。镇(街道)领导干部外出,要严格按照XXX市任城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济任室字(XXX)2号)规定的组织程序报批。工作日期间,镇(街道)党政正职一般不得同时离开任城区区域范围。因特殊情况需同时外出的,应当妥善安排好工作。第六条严格考勤制度。各狼(街道)要加强干部上下班、在岗在位等遵守工作纪律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考勤情况及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列入党务、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第七条健全应急联动制度。旗(街道)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
10、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向上级报告。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妥善处理有关事宜。第八条深化民情访谈制度。镇(街道)干部要结合驻村联户工作,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并做好驻村入户民情记录。要经常进村居、察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好事。第九条把镇(街道)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加大督促检查和问责力度,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第十条坚持激励约束并用、关心爱护干部,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带头转变作风,主动联系服务群众。第十一条各旗(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
11、想认识,增强从严管理干部意识,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镇(街道)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第十二条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解决干部“走读”问题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X街道治理干部职工“走读”行为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街道干部职工从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密切干群关系,切实有效治理干部职工“走读”现象,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努力建设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对
12、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X组发XXX10号)和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X办发XXX2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1、街道干部职工因私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制。一般干部请假:先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再交街道办主任签批同意后生效;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须街道党工委书记批准同意后生效。请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存。2、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按程序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3、对杳岗不到后补请假、手机短信请假、他人代理请假、请假没有请假条的,一律按缺勤处理。4、街道干部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街道党政办销假。二、严
13、格实行主要领导外出报告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到本区辖区外(市高新区、北湖区和睦邻乡镇除外,下同),须商街道办事处主任后向区委书记报告;街道办事处主任到本区辖区外,须征得街道党工委书记同意后向区长报告。街道主要领导一般不得同时离开本区辖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到本街道辖区外(市高新区、北湖区和睦邻村、社区除外,下同),须商村(社区)主任后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报告;村(社区)主任到本街道辖区外,须征得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同意后向街道办事处主任报告。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一般不得同时离开本街道辖区。三、严格实行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1、实行党政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值班制。工作期间,安排1名领导班子
14、成员为值班领导,负责牵头协调处理非工作时间段有关工作事务;双休日、节假日安排1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值班,安排2-4名干部职工24小时不间断值班;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时段,增加1名主要领导带队值班,严格按照值班安排执行。值班时间分白班和晚班,白班时间从当日上午8:OO至下午18:00,上午班时间:8:00-13:30,下午班时间:13:30-18:00;晚班时间从当日18:00至次日上午8:10。2、值班干部要遵守值班时间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值班迟到、早退者均按缺勤处理,如贻误工作,造成工作失职的,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应工作责任,纪工委按相关条例进行追责。3、值班干部必须做
15、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干部有事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值班领导有事须向街道党工委书记请假,并调整安排好当日值班工作。4、值班领导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干部要亲自签名,签名不得代签,不填写值班记录或事后补填值班记录者,按照脱岗处理。5、值班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情,值班领导和干部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汇报。6、值班由街道纪工委不定期进行查岗,查岗不在值班岗位的按缺勤处理。四、严格实行考勤考核制度(一)考勤制度1、干部考勤实行“四签到、三抽查”制度(四签到:上下班和值班签到;三抽查:上班、下村和值班抽查),抽查不在岗者,按缺勤处理。2、实行干部上下班手机打卡制。
16、上班签到时间:上午8:10之前,下午2:40(冬令时)、3:10(夏令时)之前;下班签退时间:中午12:00之后,下午5:30(冬令时),6:00(夏令时)之后。打卡不得代打,若有代打者,一经发现,代打人和被代打人均按缺勤处理。3、街道干部围绕中心工作需直接下社区(村组)的,由网格责任领导负责考勤,并及时将考勤情况向党政办报备,街道纪工委不定期抽查。4、工作学习会议考勤、签到考勤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按月统计后交街道纪工委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二)学习制度1、每周星期五下午为街道、社区(村)干部集中学习0;每两周安排全体干部集中自学一次;其他时间干部自行安排学习,并按要求全面完成学习内容。2、街道、社区(村)干部参加学习要认真做好记录,每季度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