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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第八工程公司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2引用标准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3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划分报告、调查与处理定义凡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的定义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一级一般质量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750万元之间。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定义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一级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IOC)O万元以上二级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o万元三级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3、工程质量事故实行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范围和管理职责,对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为事故报告单位;交(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工程,接收单位或运营管理部门为事故报告单位。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逐级上报。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质量监督站报告。根据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同时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公司、企业上级主管部n,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
4、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事故调查质量事故的具体调查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及
5、时成立相应的事故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要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人员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委托具有相应行业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对出现事故的工程或部位进行试验检测。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原因认定及财产损失的评估等工作。质量事故调查组的主要工作职责:(1)组织事故技术鉴定;(2)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3)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4)提出对事故处理的技术意见;(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建议;(6)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6、建议;(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有权向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情况,索取有关资料,进行拍摄和录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隐瞒情况真相,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应将调查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法人或运营管理单位预付,待查清责任后,由事故责任方负担。事故的处理处理流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质量问题的核实和处理,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参加,分析原因,技术处理方案由项目部提出,监理单位审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对有争议或鉴定技术难度较大的质量问题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
7、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处理结果报省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备案。常见的处理方法结构损伤修补处理。对结构的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不做处理的范围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的。有些不严重的质量缺陷,经后续工序可以弥补者。出现的质量缺陷,经复核验算,仍然满足设计要求者。事故经过分析处理后,应有明确的书面结论。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工程管理部门,下属职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未按规定公开选择具备相应施工条件的。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或不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明示或暗示施工人员降低工程质量的。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力或管理
8、不到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制度为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提供顾客满意的产品,实现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为工程公司创造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一)质问题整改与事故处理办法工程公司所属项目部质量员发现质量隐患或通病,首先可口头通知施工员整改。经二次口头提出而未得到及时认真整改时,质量员应填写限期整改通知单、停工通知单等,要求限期整改,施工员必须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通知质量员。对有严重危害,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员有权立即发出警告,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意见
9、不一致时质量员应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反映。由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发给项目部的整改通知,施工员应按时整改,由质量员复查整改结果并反馈。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公司总工、技术质量科报告,同时应由事故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分管施工员写出事故经过、原因、责任、损失的书面报告,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实后,报工程公司总工,工程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处置,必要时请监理、设计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参加。(一)质奖罚措施A、质量奖励1、在工程公司月度检查评比中受到通报表扬的项目部,项目部可按月评比制度给予有关人员予以奖励。2、认真按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质
10、量合格率100%的奖励施工队伍100o2000元。3、认真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工程合格率100$时,奖励施工员500800元。4、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图纸组织施工,认真执行质量“三检制”,认真主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当月工程质量受到监理业主表扬,奖质量员300500元。B、质量惩罚以下每次处罚施工队伍时,其相关责任人处以罚金按施工队伍处罚金的10%计取。1、在工程公司月度综合检查评比中通报批评的项目部,对项目部给予罚款,罚款金额按月评比制度实施。2、建筑物基底、基础等隐蔽工程施工不到位,或不按设计和项目部要求施工,每次罚款Ie)OO元。3、混凝土构件出现蜂窝、麻面面
11、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先,深度不得超过IOm叫违者每次罚款500元,并作返工处理。4、砌体工程不满足验收规范规定者,每项罚款500元,并作返工处理:5、砂施工时,未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好钢筋保护层厚度就浇筑碎的,每次罚款500兀。6、钢筋骨架已生锈,在浇筑液前未作除锈处理的,每次罚款500元。7、在钻孔桩的施工中,泥浆循环系统未设置沉淀池的,每次罚款500元。8、桩基检测评定为I1.类桩的,每根罚款100O元,并不予计量,出现不合格桩的,每根罚款2000元,并作返工处理。9、浇筑碎时,自由下落高度超过2m而不用串筒或溜槽的,每次罚款500元。10、磴施工配合比不按重量比的,每次罚款500元。11、两
12、梁板之间接缝不得有杂物,填充料符合设计要求,违者罚款500元。12、水灰比失控,强度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O元。13、结构物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修补的,必须作好修补方案,经试验确实可行,并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后,才能采取修补措施,无法进行补救的则一律返工。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o元。14、结构物标高尺寸误差超过规范允许值,每处罚款500元。15、达不到以下要求,每次罚款500元:D在混凝土浇筑前,立柱应用薄膜包裹,并用胶布密封固定,防止漏浆污染立柱外观质量;2)裸露在碎外的结构钢筋,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采取防锈措施;3)模板表面平整、板面缝隙小,错台不大于1而。16、对同一质量
13、通病,经二次以上检查仍无明显改进时,对责任班组处以500-100o元罚款。22、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施工员(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O元。17、施工管理人员接受手续不齐的设计修改文件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按图施工)、施工管理人员未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质量资料或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或资料丢失,视情节轻重每次罚责任人100200元;施工班组不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措施)等操作,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元。18、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
14、,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班组,违反一次罚款5001000元,直至清退。19、对施工班组复查整改不到位,每次罚款IOc1.O2000元。20、工程施工中,施工员不负责任,把轴线、水平线、标高等放样工作交给班组做,每次罚施工员100200元,由此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再视情节严重罚款500100o元。21、质量员对工程质量不认真检查,对质量等级不认真核定,在结算单上签字不实的,违反一次罚款200300元。22、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不督促整改,主管范围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经教育仍无改进者,罚款500-1000元。23、试块制作作假、制作组数
15、不足、未按要求养护、超龄送压、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使用未经检验材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100200元。24、磴、砂浆配合比未换算,检查拌制磴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量每工作班少于2次;检查磴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少于2次,对无记录者每次罚款100200元。25、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班组隐瞒不报,每次罚100O元,并报请工程公司经理进一步处理。26、施工项目在监理和业主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隐患被停工,通报批评或下达工作指令分别罚质量员、施工员、施工队伍300元、500元、100O元。27、施工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用于施工,每次罚款500元。28、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要求或规定频率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检,每次罚款100元。29、施工队在施工中,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每次罚款200元。30、试验检测资料未及时整理和归档,每次罚款50元。Cv质量奖惩的实施:1、公司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奖罚款项归入质量奖励基金,专款专用。2、质量惩罚填写罚款单。本制度自公布之日执行,不完善处可书面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反映。本制度由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负责解释,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