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通用 .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通用 .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名称及编号本合同为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第二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口的在于明确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买卖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贲任,确保交易的合法、有效和顺利进行。第三条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买卖双方依法享有所有权的住宅、商铺、办公楼等各类房地产。第二章合同当充人第四条买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地址:邮编:电话:第五条卖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地址:邮编:电话:第三章标的物第六条标的物名称、性质和用途标的物名称:标的物性质:标的物用途:第七条标的物所在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房屋座落:土地使用权地块号:第八条标的
2、物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号:核发机关:核发H期:第四章交易条件第九条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交易方式:一次性/分期第十条付款方式支付期限: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其他第十一条过户费用过户费用由(买方/卖方/双方承担)第十二条税费负担税费负担由(买方/卖方/双方)承担第五章房屋交付第十三条交付日期房屋交付日期为:第十四条交付条件房屋交付时应具备下列条件: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水电气等配套设施齐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清空房屋内所有物品第十五条交付方式房屋交付方式为:钥匙交付/房屋实际交付第六章产权保障第十六条产权瑕疵标的物如有产权瑕疵,卖方应及时告知买方,并协助买方解决第十七条产权转移房屋过户手续由(买方/卖方)办理第七章其他约定第十八条违约费任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九条争议解决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法院)申请解决第八章合同生效第二十条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H条补充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生效份数本合同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