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特变电工沈变公司变压器主业测量设备管理制度(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2 特变电工沈变公司变压器主业测量设备管理制度(试行).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特变电工沈变公司变压器主业测设备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覆盖测量设备有关的各职能部门和生产现场的测量过程活动;也可作为外部测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试验、检验、生产安全与经营管理和环境监测过程所用测量设备的配备和流转管理。实现测量设备满足预期准确度的质量保证要求。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质量检验部负责全公司测量设备统一管理,完善计量溯源,组织计量标准执行。笫四条测量设备的使用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测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管理工作。第五条质量检验部计量检定员负责本岗职责范围内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修理、标识、校准原始记录、校准证书保存。第六条质量检验部负责监督
2、计量法规、计量管理标准和法定计量单位的实施。第七条对各部门测量设备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第八条在用测量设备周期计划执行情况,及在用测量设备是否在受控状态下工作。第九条处理计量纠纷,进行计量仲裁。第十条监督各部门必须使用合格的测量设备,采取正确的测试方法,保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第十一条定期抽查在用测量设备的工作状态和使用状态,以考核计量检修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操作人员使用情况,并有权提出扣罚和奖励的建议。第十二条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形式,提出适合公司质量检测、工艺控制中采用先进测量设备的建议,以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制造水平。第三章测量设备控制管理第十三条术语:测量设备: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
3、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样品(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笫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对在用的测量设备建帐并设专人保管,资料说明书齐全,帐物相符。第十五条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精密测量设备属固定资产,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由质量检验部建帐管理,帐物相符。第十六条价值50万元以上的测量设备的技术档案交公司档案馆或工程管理部统一存档。第十七条:精密测量设备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一律不准私自外借、兑换、或改装,更不准随意拆卸零件或附属装置。第十八条使用测量设备要征得保管者的同意,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使用。第十九条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参观或使用本公司的测量设备
4、,经批准参观或使用时,应履行相关手续并遵守操作规程。第二十条有关测量设备流转、封存、启封、送检(外检)、报废等管理办法依照测量设备管理程序执行。第四章测量设备的使用第二十一条在用测量设备必须进行周期检定,根据使用情况编制经济、合理的周期检定计划,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在用测量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及计量管理手册中程序文件要求使用。第二十三条为保证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计量标准和测量设备应在规定受控的环境下进行校准、调试和使用,且满足计量检测的需求,将环境条件的各影响量的值控制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笫二十四条正确使用精密测量设备,要随时监控和记录,对过期和失准的测量设备不准用来溯源。第二十五条检定人员应对
5、给出的数据负责,对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交修理人员,对无法修理的测量设备要提出处理意见。第五章测量设备的维护第二十六条在用测量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处于完好状态。第二十七条测量设备要存放在清洁、干燥的环境中,不准乱放、乱扔,各类标准器要存放在恒温室内,温度保持在203C,相对湿度保持在60%80机盖好防尘罩,要无强磁场干扰及机械振动,确保标准器的精度。第二十八条测量设备不准和其它工具混放在一起,以免碰伤。第六章计量的监督权限及处罚第二十九条在用测量设备发现下列情况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本规定的考核办法予以处罚:(一)、测量设备使用者、保管者因工作失误造成测量设备损坏、
6、失准、直接或间接给生产造成损失、延误生产影响产品质量,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受损失部门提出索赔申请,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二)、在用测量设备帐物不符,未经质量检验部确认,私自延期使用已经超期的测量设备或不合格测量设备,除给予责任人100-200元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三)、非计量专业检修人员,擅自拆卸计量检测设备,造成检测设备失准或损坏者,除按设备原值的50%100%赔偿,还应视其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四)、测量设备使用者、保管者因工作失职造成测量设备丢失。责任人除按设备原值的50%赔偿外,同时并扣罚责任部门绩效考核分2分。(五)、用于能源、经营管理、计量检测设备配备不足98%,
7、用于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测量设备配备率不足100%的。要求责任部门限期整改,视其轻重给以警告。(六)、在用测量设备送检率达不到98$和周检合格率达不到95%的。扣罚责任部门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特殊情况除外)笫三十条发现下列属于违犯法定计量单位规定情况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本规定考核办法予以处罚:(一)、在技术文件、工艺图纸、公文、刊物和报表上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者及书写错误的,责令责任部门限期整改。(二)、未经质量检验部审核批准,购置、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测量设备。除给予责任部门200元以上处罚,同时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第三十一条公司最高标准的测量设备发现下列情况时,对责任单
8、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本规定考核办法予以处罚:(一)、最高标准装置停用、封存、启用和主标准器(主要配套设备)更换未向发证单位申报备案者,绐予责任部门责任人200元罚款。(特殊情况除外)(二)、最高标准装置(含大型精密、贵重测量设备)因未指定专人维护与使用保养,或虽然已指定专人负责,但责任心不强造成计量标准装置零配件丢失、损坏者。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受损失部门提出索赔申请,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三)、计量标准技术文件与资料(如标准合格证书、检定证书、测试报告、原始记录、使用说明书等)因保管不善丢失者。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四)、计量检定人员未按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操作影响检测数据准确者,或校准记录、检定证书、测试报告签字手续不齐全者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第三十二条计量考核指标有一项未完成,视其轻重,扣责任部门当月绩效考核分1-2分。第三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抽查或其他认证公司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笫三十四条对在计量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单位,质量检验部视情况建议公司总经理给予奖励或表彰。第三十五条奖惩与考核按照特变电工沈变公司主业员工质量工作考核制度执行。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质量检验部。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