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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岗位人员可以不参加考勤吗?【答】不可以。但用人单位不得以违反考勤纪律作为唯一的违纪依据给予劳动纪律处分。1、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法律效力有效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岗位的三要件:1)具有有效的经由人社机关审批批文的;2)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3)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名称与人社机关审批批文中所列岗位名称一致的。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以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作为人社机关的审批依据。地方
2、政府特殊政策,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V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劳社办(2009)40号)的规定,珠海市不再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指定规章制度或事实方案,并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2、不定时工时制概念界定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H时制度。例如:企业中从事高级管理、推销、货运、装卸、长途运输驾驶、押运、非生产性值班和特殊工作形式的个体工作岗位的职工,出租车驾驶员等,可实行不
3、定时工作制。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崩践:(1994)503号】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3、应当参加考勤管理的实操意义D保护职工基本的健康休息休假权,避免过劳纠纷的风险隐患;2)保护职工医疗期和带薪年休假等法定休假权,保障举证责任的有效履行;3)正常出勤履职,是确保岗位职责考核的核心证据之一;4)保障正常服从企业集体性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组织管理权;5)涉及因工负伤情形时,考勤记录是工作时间的核心证据之6)个别省市地方政府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岗位职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待遇,考勤记录是核心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