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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企业特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H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3、应遵守厂内机动车安全规则。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卜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与、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