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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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区委、区政府决定建立“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打造服务企业的“快速通道”。一、工作机构成立市区“企业直通车”工作领导小组,区长秦波为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锐勇为第副组长,副区长郭耀宇为常务副组长,政协副主席马烈坤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直通办”),办公室设在南山湾园区办,由林庄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彬、杨兴强、陈敬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招商

2、服务局、南山湾园区办抽调。二、工作内容区委、区政府每月安排一名领导出席“直通车”现场活动,面对面研究处理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提出办理意见,落实区有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区直通办牵头搭建“企业直通车”平台(以下简称“直通车”平台),每月公开征集企业诉求,并对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进行初步处理、汇总整理。原则上每月由区领导进行现场办公,面对面研究解决企业困难;对于一些急需办理且办理资料比较齐全的问题,可立即安排相关领导进行研究解决。三、服务范围及受理方式在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实体经济企业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网上直报方式反映问题。四、工作流程及分工(一)收集企业诉求。开通“直通车”平台,收集企业诉求、预约

3、参加下一期活动,企业可登陆直通车网上预约平台提交诉求或在行政服务中心专窗提交,由专窗收件后转送直通办:也可通过企业直通车服务热线0754-86702345反映。每一期“直通车”现场活动日举办时间为每月首周周五(如遇节假F1.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顺延)。(牵头单位:区直通办,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二)审核企业信息。参加企业可先登录“直通车”平台提交申请预约,单位注册信息由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线认证,确认企业信息与法人库信息匹配,如企业信息非区域内注册的,由区直通办转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确认”。(牵头单位:区直通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

4、)处理网上预约。在“直通车”平台预受理企业诉求,平台管理员受理企业诉求,报直通办审核后,列入“直通车”企业诉求,并通过系统转给各单位办理。各职能部门收到“直通车”平台转来的企业诉求后,应24小时内接收,并立即研究处理,在4个工作日内回复区直通办。如职能部门对工作分派存在异议,应在24小时内向平台管理员反映并提出分派意见。涉及司法诉讼和信访问题不予受理。(牵头单位:区直通办,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有关职能部门)。(四)汇总企业诉求问题。对纳入“直通车”平台办理的企业诉求,由区直通办进行整理,经初步研判审核后,形成当次“直通车”活动的企业诉求目录及活动方案,及时通过政府OA系统报送区领

5、导。(牵头单位:区直通办,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五)协调确定提交活动日现场研究解决的问题。由领导小组领导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区政府办公室确定出席“直通车”现场活动的区政府领导和活动FI现场研究解决的诉求目录。(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直通办、有关职能部门)(六)活动通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确定出席当次“直通车”活动的区领导。区直通办根据确定的诉求目录,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牵头单位:区直通办,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七)现场活动组织安排。区直通办负责“直通车”现场活动的现场组织安排,区委宣传部负责活

6、动当天的宣传工作。(牵头部门:区直通办,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信息中心)(八)办理意见的整理、审定、交办、回复。区直通办负责整理“直通车”现场活动日区领导对企业诉求的处理意见,通过政府OA系统报区政府办公室呈区领导审定后,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同时抄送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未纳入“直通车”现场活动的企业诉求,在“直通车”现场活动日结束后3个工作H内由区有关职能部门在OA系统上提交回复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回复企业,区直通办负责跟踪。(牵头单位:区直通办,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有关职能部门)(九)办理和督办。区直通办负责跟进办理进展情况,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督

7、办。(牵头单位:区直通办,配合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有关职能部门)(P)办结和评价。企业诉求事项办结后,平台通过短信形式提醒企业在5个自然日内登录平台对牵头主办的职能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满意度评价。若企业满意办理结果,则点击“满意”;若企业在期限内无反馈的,则系统-默认为“满意”;若企业对职能部门办理结果存在异议,则点击“不满意”,由区直通办转主办部门,主办部门与企业沟通研究后作出最后处理决定。区直通办定期对企业在“直通车”平台上的诉求办理情况进行汇总,报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单位:区直通办,配合单位:区各有关职能部门)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强

8、化整体政府理念,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责任分工,集思广益妥善处理好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提升服务效能,推动“直通车”工作持续高效开展下去。要把开展“直通车”工作与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建设工程项目“信用快审”、建设“数字政府”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二)抓好统筹协调,提高办理实效。在“直通车”现场活动开展前,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彼此之间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深入研究企业诉求,全面了解相关情况,确保提出的解决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直通车”现场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领导的交办要求和交办期限办理落实,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涉诉的相关问题,要严格按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办理。(三)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区直通办要不断提升“直通车”平台的信息化支撑能力,推动“直通车”平台完善企业诉求的派发和动态更新、企业意见建议反馈等功能。区政府办公室、直通办要不断完善企业诉求,研究会商企业问题、“直通车”专项专场工作等制度,确保“直通车”工作有规可依。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对各职能部门在办理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直通车”工作,各司其职,建立协调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并根据区领导交办的处理意见进行办理落实,提高“直通车”工作解决企业困难问题的成效,打造“直通车”亮丽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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