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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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加

2、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十四五”期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普通高中教育或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网络资源平台应用全面推进,课程教学资源体系和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融合。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办学条

3、件全面改善,深化落实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二、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一)持续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坚持“全覆盖、零拒绝”原则,巩固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模式,确保“应入尽入”,适宜安排每一名残疾儿童。建立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机制,应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监测系统,以区为单位,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残联、卫健部门逐一核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数据,完善信息上报、入学评估与转介安置工作机制,规范优化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与转介安置流程。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压实普通学校主体责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

4、近就便入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编制、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健、残联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送教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将送教服务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送教服务工作中的各项问题,加强对送教上门工作动态评估,切实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合理控制送教上门安置学生人数和比例,原则上,认知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达到国家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所设最低要求的,不应被确定为送教服务对象,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比例控制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0%以内。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要求,以区为单位,由残联牵头,会同教育部门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

5、教育部门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提高学前儿童入学率,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开展“随班就读示范园行动”,发挥公办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每个区力争建设1所随班就读示范幼儿园,对招收学前残疾儿童入读的幼儿园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补助。落实特殊教育幼儿园设置标准、特殊教育学前部(班)设置标准。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

6、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市特殊教育学校应继续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校企合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通过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与市高职院校联合举办残疾人大专班。鼓励普通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杜绝以身体残疾、资源支持不足等理由拒收残疾学生。支持市内普通高校、开放大学和成人高校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逐步拓宽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三)逐步扩展特殊教育服务对象。将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参照随班就读学生标准提供各类支持资源。落实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要求,通过巡回指

7、导等形式提供融合教育支持。支持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孤独症儿童部。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积极开发孤独症儿童教育教学资源,努力满足其就学需求。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提供专业支持。三、推进融合教育发展(四)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开展集团化办学,把普特融合办学纳入集团化办学试点与实验,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特殊教育集团。大力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向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转型发展,依托随班就读示范学校建设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加强普特校际资源共享,深化融合教育师资联合培训、教育教学改革与教研科研

8、协作。落实随班就读课程教学指南和随班就读学生日常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要求,完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与考试评价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工作,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支持服务。持续推进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园)项目建设。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特殊教育交流与协作,推动大湾区特殊教育学校结成“姊妹学校”。通过培训、教学、宣传等方式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五)推动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互融通。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合理设置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加强市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交流协作,探索特殊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学资源开发。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基

9、础建设,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院校应实施无障碍环境改造。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资源,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鼓励市特殊教育学校与高职院校探索“三二分段”培养模式。加强残疾学生就业指导与援助,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积极帮助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六)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跨部门共享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平台,构建残疾儿童少年协同服务和动态追踪机制。落实“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提供辅助器具适配与相关服务。推动3/7岁残疾儿童少年抢救性康复工程,优先保障户籍内

10、3-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逐步实现持有居住证的3-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7-17岁残疾儿童少年支持性服务全覆盖。借助数字化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资源平台,实现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充分满足残疾学生的个性化教育需求,为残疾儿童少年建立个人终身电子学习档案。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建设,把教育信息化应用纳入特殊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遴选条件与建设要求。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七)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把特殊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市、区落实主体责任,统筹使用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特殊教育补助中央资金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资金,支持新建、改建和扩建特殊教

11、育学校,确保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到2025年,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IO倍拨付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拨付经费;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7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按每生每年不低于7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公用经费市、区分担比例和拨付方式与现行普通学校相同。具有户籍的残疾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免收保教费,进入民办

12、幼儿园就读的,依据就读幼儿园所收保教费据实减免,最高不超过省一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区可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拨付标准。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结合实际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保障特殊教育教师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八)保障特殊教育学位供给。加强市级统筹,指导市、区特殊教育学校科学设置招生类别,引导市、区特殊教育学校错位发展,形成视障教育、听障教育和职业教育以市为主,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培智教育以区为主的布局。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为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上的区建有1所以上标准

13、化特殊教育学校,各区特殊教育学校需规划建设学前部。鼓励香洲区和金湾区提前通过借址办学或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的形式完成招生入学,2024年底前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使用。其他各区在人口达到18万以上后,应立即启动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与开放大学和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合作设立的残疾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部(班)职能,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推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特殊学生人数较多的乡镇设立特教班,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经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儿童福利机构可以开展特殊教育办学,并纳入公用经费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强化

14、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积极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九)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落实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V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职能。依托现有特殊教育资源,健全市、区、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体系,依托设在乡镇(街道)的小学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逐步实现各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全覆盖。加强资源教室建设、评选和检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全面建成资源教室,各区将资源教室建设纳入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足额配备专

15、职资源教师。推动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各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依托现有资源配备专兼职人员。持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普通学校“无障碍校园”建设。开展“组团式帮扶”,通过市区组团、学校结对和教科研拉动等措施,着力提升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十)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严格落实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建立专职资源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机制。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依托在珠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分级分类制定特殊教育教师

16、培训规划,健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开展“种子”计划,组建我市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团队。市组织骨干教师培训和持证上岗培训,区负责全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搭建特殊教育教师交流与展示平台,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特殊教育组比赛。(十一)提升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质量。落实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探索开发特色化特殊教育地方课程,鼓励学校开展校本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构建校本特色课程体系,建成5门以上市级精品课程和20个以上市级优质教育资源,培育一批课程创新共同体,打造一批优质教学资源库。推动普通教育学校调整课程与教学安排,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适宜的学习资源。健全市、区、校三级教科研体系,市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各区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建立健全特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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