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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糕点类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1 .加工前要对各种食品原料的感官性状、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得使用。2 .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在食品粗加工切配区域按照粗加工切配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3 .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照生熟食品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4 .当餐未用完的面团、馅料、半成品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柜内(成品存放柜),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5 .奶油类原料应低温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8。C以下或60。C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使用自制蛋液的,应冷藏保存蛋液,防止蛋液变质。6 .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应考虑颜色可能对产品的迁移,并控制有害物质的迁移量,不应使用有荧光增白剂的烘烤纸。7 .食品添加剂使用参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8 .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和面机、发酵箱、慢头机等)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9 .加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糕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