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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为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建设全省统一、智慧泛在、便捷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动“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打破信息孤岛、拆除数据烟囱、打通业务壁垒,大力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和有序汇聚,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促进
2、业务、技术和数据融合,积极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工作体系,有效服务我省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观念、综合统筹。按照“总体推进、单点突破、稳步提升”的工作思路,优化顶层设计,加强业务衔接、制度衔接和技术衔接,明确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范围、责任边界和协调机制,构建“纵横协同、上下联动”的全省一体化工作推进格局。坚持需求导向、应用牵引。以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创新应用场景,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在民生服务、营商
3、环境、政府治理等领域的深入应用。坚持业务协同、共享开放。深化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数据传输、数据汇聚和数据共享枢纽,打造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生态体系。坚持线上线下、集成融合。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渠道的统一规范、协同互补和无缝融合。关注“老、弱、残”等重点人群及民族地区群众办事需要,积极消除“数字鸿沟”,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普惠化、均等化、便捷化水平。坚持协调发展、安全可控。正确处理创新发展与保障安全的关系,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安全,健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切实筑牢安全底线。(三)总体目标。2023年,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4、基本完成基础支撑能力升级改造,相关行业系统有效优化整合;全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基本建立,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2024年,政务服务智能化、智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智慧政务中台、智能客服体系全面建成,“一网通办”示范应用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逐步拓展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一证办”更加好办易办,“一网通办”创新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我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省统一
5、、智慧泛在、便捷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体系全面建成,“天府通办”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政务服务品牌。二、全面提升“一网通办”业务支撑能力(四)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22年底前,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完成我省基本目录修订,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管理;建设政务服务法律法规库,实现事项引用法律法规的同步变更;发布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情形项参考清单,基本完成情形化梳理;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事项情形化改造,推出智能化办事指南服务;基本实现相关自建业务系统运行的政务服务事项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
6、布、统一管理;2024年底前,探索构建政务服务知识图谱。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五)及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2022年底前,建立事项动态化监测和更新机制,实现对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2024年底前,建立事项管理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清单实时联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7、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六)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2023年底前,制定转外环节办理规范指南,优化转外服务,实现现场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转外环节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的规范化管理;2024年底前,持续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机关内部相关办公系统对接,基本实现内部审批流程的全程电子化运转。(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8、)(七)探索便民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参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模式,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市政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便民服务事项进行规范化管理,2023年底前,发布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底前,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明确服务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完善评价和监管机制。(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A)探索主动行使行政权力类事项规范化管理。规范主动行使行政权力事项,2023年底前,分类推动主动行使行政权力类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流程、自
9、由裁量权、简易程序等要素;2024年底前,推动运行在线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升级完善相关业务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扣分、网上听证、网上举证、网上缴纳罚款。(责任单位:司法厅、省大数据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九)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各地各部门(单位)实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办理方式,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2022年底前,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
10、线下评价渠道全覆盖;2023年底前,推动“好差评”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差评”问题分析和日常监测反馈机制。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三、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技术支撑能力(十)加强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坚持“以统为主、统分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原则,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枢纽、公共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各行业部门能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的,不再单独建设相关业务
11、系统;确需单独建设业务系统的,原则上应由省级统筹,并把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业务协同作为项目立项和验收的必要条件。各地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应当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综合窗口协同、数据共享、自助服务等工作创新。(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十一)建设综合受理业务协同枢纽。围绕“受审分离”“集成服务”,建设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协同系统,提升任务分发、材料流转、业务协同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叠加特色功能和应用,2022年底前,完成主体功能建设,制定综合窗口建设和对接标准指南。2024
12、年底前,完成省直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持续推进国家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垂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逐步实现全省政务服务数据双向共享、业务协同联动、过程实时监管、结果全量汇聚,有效解决“二次录入”问题。(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十二)提升“天府通办”多端协同服务能力。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地方和部门分站点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公共入口管理,持续健全“天府通办”移动服务矩阵,推出更多特色服务,2022年底前,提升“天府通办”同质同源多端发布管理能力,实现相关服务应用在电脑端、移动端、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
13、端多渠道同源发布、统一管理;2024年底前,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基本与“天府通办”完成整合,升级用户专属空间,实现“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推进“适老化”改造、创新民族地区特色服务,打造“天府通办”超级移动端。(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十三)打造全省统一的“天府一号通”智能客服体系。强化12345热线平台数智化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管理运行模式,2022年底前,建立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H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以及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热线的协调联动机制;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集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
14、能导办、智能告知、智能预警、智能回访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客服体系并投入使用;2024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前申报辅导体系,提供远程视频、智能导办、动画图文等辅导方式,支持多语种智能咨询服务,实现常规问题“秒回”和高频诉求问题场景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十四)创新推进新技术应用。围绕政务服务共性需求,全面加强公共支撑能力集约化建设,不断拓展信息新技术应用,2022年底前,推动网络身份识别码、电子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国家试点落地,实现自然人网络身份安全可信认证与核验。2023年底
15、前,完成“区块链+政务服务”试点,区块链基础支撑能力基本具备,打造四川“区块链+政务服务”示范区;拓展网络身份识别码在电子证照亮证服务、公积金查询等场景中的应用;建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管理中心,提升故障发现、响应、协调、处置、反馈等能力。(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四、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数据支撑能力(十五)构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枢纽。构建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共享体系,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2022年底前,建立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整合归并部门政务数据交换通道;2023年底前,建设
16、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基本完成数据共享门户、数据目录系统、数据治理系统、供需对接系统、数据共享系统、数据开放系统、数据分析系统核心功能建设;2024年底前,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全面建成,政务数据资源实现有效流通、高效配置和安全共享。(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十六)推动政务服务数据有序汇聚。筑牢“一网通办”数据基础,强化政务服务数据汇聚治理,2022年底前,完成“一件事一次办”等重点领域数据共享需求梳理,编制发布新版共享责任清单,基本实现教育医疗、住房保障、文旅交通等重点行业数据共享;2023年底前,强化政务服务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应用,为“一件事一次办”“一证一照办”“智能审批”等场景应用提供良好数据支撑;2024年底前,建成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电子证照库和政务服务主题库,夯实核心数据基础底座;2025年9月底前,聚焦城市治理、环境保护、交通出行、食品安全、金融服务等应用场景,实现高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