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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结核病防控方案一、组织领导:(一)成立学院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和组织全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后勤处、学工处、研工部、国教院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系领导、卫生科正副科长秘书(结核病管理员):(二)工作职责1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结核病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工作;每年组织召开全校结核病通报会。2 .后勤处:负责全校师生结核病的体检排查;负责每个学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清洁;负责病例上报工作;负责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治疗管理与办理复学手续;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3 .学工处、研工部、国教院:布置检查学生日常肺结
2、核病检测与因病缺课缺勤跟踪;配合卫生科开展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检查、治疗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4 .二级学院:具体落实学生日常结核病检测与因病缺课缺勤跟踪;负责发现疑似、确诊病例向卫生科及时上报;建档跟踪,配合卫生科开展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检查及治疗工作。二、防控措施(一)学校结核病常规预防控制措施L把好健康体检关。严格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规范要求,后勤处将肺结核影像学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新入职教职工入职体检、在职教职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档案。发现疑似结核病病例要及时报告学校卫生科,由学校卫生科督促肺结
3、核疑似病例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诊断结果。属地疾控中心根据网络直报系统上报的确诊情况与卫生科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指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作进一步筛查。2 .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将每个学期开学的第2周设立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周,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家进课堂等多种形式,以校园内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为平台,向入学新生、在校学生、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等,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控基本知识宣传教育。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工作。3 .做好环境卫生。学校后勤处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
4、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4 .定期监测与报告。(1)实行班级监测制度。每个班级均由辅导员或指定的学生担任班级监测员,重点了解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结核病可疑症状,发现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应立即报告学校卫生科。(2)落实因病缺课学生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建立由卫生科一各二级学院一班级辅导员的三级肺结核防控联络机构,及时发现缺课学生,了解请假原因。如怀疑为结核病,要立即报告学校卫生科,并由学校卫生科进行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或治疗情况。填写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表。(3)病例报告。发现学校
5、有肺结核疑似或确诊病例后,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其诊断情况,及时向后勤处和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5、建立诊疗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诊疗绿色通道,在学校网站及醒目场所公布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控机构)联系电话,方便师生咨询和就诊。(二)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处置措施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病例报告制度,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
6、延。L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组织开展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及时确定筛查范围。在首发病例个案调查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密切接触者的筛查。筛查过程及结果要在结核病患者接触者筛查一览表上完整详细地记录,认真对照应筛查人员,确保应筛尽筛。辅导员或班级指定监测员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辅导员和卫生科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2,治疗管理。确诊结核病师生
7、原则上要求休学、休假,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提供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学校卫生科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对不需休学的学生,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及研究。3.休复学管理。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根据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复学、复课诊断证明办理复学、复课手续。学校卫生科负责休复学的管理工作,办理休复学、复课手续,做好返校师生的复学诊断证明核实工作,督促师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并将两份诊断证明共同存档。(三)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如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
8、,由学校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L事件核实与上报。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2.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学校全力支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
9、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3,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肺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4 .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5 .事件评估。由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四)监督与管理学校将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