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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学校年度考核与评先评优量化操作细则为保证学校评先评优工作的公正、公开,发挥先进骨干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发展及办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细则。一、成立学校评审领导组。领导小组成员为:校长、副校长、书记(或副书记)、工会主席、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未安排年级组长时,小学部分低、中、高,中学部每个年级选一名班主任代表)。校长任领导组组长。领导组成立后负责考评的宣传、考核、评定、解释等全部工作。二、量化考核方法。1、常规工作考核(40分)。常规考核以本(学)年度两次绩效考核总分(不计岗位业绩得分)之和折算。2、教学成绩考核(50分)。以本(学)年度两次绩效岗位业绩平均分的五倍计分
2、。3、民主评议(10分)。由考核领导组成员对所有人员民主量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平均分。4、附加考核分。(1)上学年及本学年均担任班主任的加2分(如有以下情形不得此项加分:班额巩固率未达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因班级管理不当,出现严重安全和违纪事件的);(2)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各类团体活动中,获团体第一名得1分,或学校组队参加县级竞赛活动,中学部获前3名,小学部获前5名,所有队员所在班级班主任得1分,班主任类附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业务大赛中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县级一等
3、奖加0.8分、二等奖加0.6分、三等奖加0.4分。其他对学校作出较大贡献的由领导组权衡酌情加分。三、获奖优秀人员条件。1、工作敬业,师德高尚。2、评选(学)年度及上(学)年度均达到学校规定工作量(满工作量);本(学)年度因各种原因未上岗总时间不超过一周,且无旷工记录。3、一年内未受到学校及以上任何处分。4、本学年度在学校各类工作聘任中未落聘。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量化考核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如出现考核分相等无法确定时,由考核领导组评议决定。四、年度考核与优秀教师评选的具体方式:1、年度考核以当年度两学期成绩为依据,优秀教师评选以学年度两学期成绩为依据。2、年度考核人数、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县级及以上通报表扬)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县校级优秀教师(通报表扬)为当年教师总数的前十分之一。五、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考核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