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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特困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读书精准资助,切实解决困难家庭的学生经济负担,保证学生能够身心健康、安心研究,我校现制定申报2021-2022学年义务教育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细则。一、认定对象1、孤儿;2、家庭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3、特困残疾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4、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军烈属子女;5、父母单方亡故或离异,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6、父母双方或单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7、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对革命烈士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要优先予以资助。学校成立领导和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三、工作程序
2、1、班主任通过家长群、家长会等形式宣传上级的资助政策。2、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学生、家长签字,上交班级。3、各班以班主任为组长,由老师和学生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讨论并给出结论,上报学校的“资助认定小组”进行认定。2、学校根据学生上交的申请表,派出最少由两人组成的考察小组实地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3、公示,在学校教学楼一楼公示栏里公示一周。4、学校资助负责人填写相关材料,上报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5、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资金。6、将发放资助资金的相关文件整理存档。四、认定标准我校认定标准暂设置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3个档次:1、特殊困难档次(1)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3)特困供养
3、学生(3)孤儿(4)重点困境学生(5)烈士子女(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生(7)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的重大经济困难(标准暂定于人均年收入低于900元)。2、困难档次家庭主要成员老、病、弱等原因导致劳动力低下,经济来源少,经济负担过重;家居城镇,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困难。标准暂定于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3、一般困难档次是指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但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仍然难以支付其在校研究期间的研究和生活基本费用。五、工作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助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审核、汇总及上报等各项工作。2、各学校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家庭经济状况为唯一依据,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在花名册后注明最低生活保障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