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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东安市青少年(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锤炼意志、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举办2024年东安市青少年(学生)体育联赛。一、主办单位东安市体育局、东安市教育局二、承办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体校、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市直各高中、各县(市、区)和功能区学校、社会体育组织或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以作为承办或协办单位承接和参与比赛的竞赛工作。三、总冠名“强国杯体育联赛”四竞赛时间市级比赛5月一8月前举行(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县级联赛具体时间由县(市、区)、功能区自行确定,比赛原则上全部安排在周末、
2、节假日期间。五、竞赛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7个大项(小项设置见各项目竞赛规程)。六、参加单位(一)市级比赛。各项目市级联赛参加单位具体要求详见单项规程。足球、篮球、排球项目,以运动队所属学校为单位参赛,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参赛队伍须为县(市、区)、功能区联赛的优胜队伍,市直高中直接报名参赛。田径项目初中组由所在县(市、区)、功能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牵头,选拔县级联赛的优胜者以县(市、区)、功能区为单位参赛。高中、职业中专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报名参赛。乒乓球、羽毛球、游泳项目由所在县(市、区)、功能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牵头,选拔县级联赛的优胜者(团体),以县(市、
3、区)功能区为单位参赛。市直高中直接报名参赛。(二)县级比赛。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功能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的通知组织举办县级中小学体育联赛。七、运动员参赛资格(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小学在校、在读学生,分别参加小学、初中、高中组比赛。(二)中小学生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运动员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中小学生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项目运动员代表学籍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参加比赛。(三)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省运动队和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四)运动员报名
4、参赛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符合参赛资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八、资格审查(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市级联赛资格审查;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县级联赛资格审查。市县两级联赛比赛期间的资格审查由各级体卫艺教研室(办公室)负责实施。(二)对运动员参赛资格的举报。举报人(单位)须以参赛单位的名义向纪律检查和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详实的举报证明材料。调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举报人(单位)。经查证举报不实的,由举报单位承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举
5、报必须在报名后至赛前技术会议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三)查实处理。在比赛报名之后至比赛开始之前查实的,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在比赛开始后至比赛结束后查实的,取消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规定项目名次并列的除外)O九、参加办法(一)县级联赛举办的项目组别设置要与市级联赛接轨,要充分利用周末、小长假等时间进行。根据县级联赛成绩排名,确定推荐参加市级联赛的学校。(二)市级联赛各项目按照成绩排名,选派优胜者参加省级联赛,放弃代表东安参加省级联赛资格的学校(个人),依次递补一个名次代表东安参赛。省级联赛成绩(按一倍计分),市级联赛成绩及县级联赛组织情况将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指标
6、。凡取得省级联赛资格,无故放弃代表东安参赛的学校,取消其在市教育督导(市级教育和体育部门年度考评)中的成绩、取消其体育比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及市联赛个人成绩并通报批评。(三)具体参加办法详见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十、竞赛办法(一)市级联赛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根据各单项竞赛规程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国际单项运动协会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项目竞赛规则。特殊规定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二)县级联赛根据本县(市、区)、功能区自行制定的竞赛规程具体组织实施,县级联赛的竞赛规程总则及单项规程不得违背市级联赛竞赛规程要求,并按照市级联赛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和参赛名额确定参加市级联赛的单位。(三)
7、参赛队数以市级联赛各项目(小项)正式报名单为准,参赛运动员(队)不足3名(队)的项目(小项)不进行比赛。十一、裁判员的选调市级联赛比赛监督、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联合选调。县级联赛比赛监督、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确定。十二、奖励和计分办法(一)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各组别比赛均录取前八名,不足录取名次的按实有队(人)数录取。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颁发金、银、铜牌和成绩证书;获得其他名次的只颁发成绩证书。(二)足球、篮球、排球各组别竞赛项目前八名分别按45、35、30、25、20、15、10、5计分。(三)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各
8、组别竞赛项目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组织奖”“优秀运动员奖”“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和优秀志愿者奖”,并作为选拔培训、评先树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五)对县(市、区)、功能区在市级联赛中取得成绩按照团体总分排列名次,给予表扬奖励。(六)各学校参加联赛情况将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并作为各级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十三、申诉、纪律和处罚(一)为端正赛风,体现举办学生体育竞赛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县(市、区)、功能区教育和体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须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市查或自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加
9、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的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的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取消单位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二)各级联赛设立“纪律检查和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纪律检查和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最终处理决定。(三)对违反赛风赛纪,打架斗殴、罢赛、拒绝领奖、侮辱裁判和观众等恶劣行为的运动员(队),取消运动员(队)所有比赛成绩,取消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和教练员评优资格,取消第二年联赛资格,追究所属代表单位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联赛组委会将对单位和个人做出进一步处罚,并全市通报。(四)比赛期间对赛事组织、裁判员判罚等赛风赛纪方面有异议的,可按本项目竞赛规则和竞
10、赛规程规定有关要求提出申诉,提交本项目竞赛委员会裁决,逾期不予受理。十四、报名和报到(一)本次联赛所有项目通过线上报名进行。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0天在“东安体育”公众号“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分别进行注册和报名,已注册过的运动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因运动员升学、转学、运动项目变更、教练员变更的需要更新个人注册信息。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接受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赛。注册办法和报名方法详见智慧体育平台操作手册。(二)各项目报名为一次性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包括球类项目运动员球衣号码)O(三)市级联赛在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单位,将追究县(市、区)、功能区相关单位的责任。(四)具体报名、报到办法详见各单项规
11、程。(五)各县(市、区)、功能区提前将县级联赛计划、时间、地点安排情况报市体育局竞训科和市体卫艺教研室。市教育局和体育局将选派竞赛督查组根据各单位县级联赛时间安排不定期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到位,不如期如实举行、弄虚作假的单位将全市通报,并取消参加市级联赛资格,取消体育教育系统评优资格。十五、经费参照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的通知执行。中小学生比赛1、市级联赛期间,大会为各运动队提供食宿,增编、超编人员经费自理,参赛运动队往返交通及其他费用自理。赛会承担选派的各项目比赛监督、仲裁委员、裁判员的差涨费、食宿费及工作补贴。裁判员酬金标准:裁判长*元/人/天,副裁判长*元/人/天,裁判员*元/人/天。裁判员服装由大会统一提供。2、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结合实际,从地方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补助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联赛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赛和运动队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十六、其它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则、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十七、本竞赛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归市体育局、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