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院(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院(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为加强院(所)精神文明建设,遵照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根据省卫计委党组、机关党委关于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院(所)实际,制定本制度。1 .精神文明建设是关系到院(所)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良好的精神文明建设可以为院(所)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和精神支撑。要在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真正做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共同发展。2 .院(所)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培养一支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讲政治、讲诚信、讲责任的干部职工队伍,打造一个环境优美、设备先进、技术过硬、流程合理的现代
2、化医院,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质量优良、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3 .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 .通过系列创建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医院文化。5 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岗、“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6 .积极参与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三优文明单位”创建活动。7 .院(所)精神文明建设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创建过程中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8 .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艺术、娱乐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9 .奖惩结合,对切实完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对院(所)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对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当中推诿不办、效能低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有违“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形,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追究所在科室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