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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为切实改善提升我辖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以民为本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城市品质功能提升、老旧小区改变、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为契机,集中力量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问题,切实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聚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整治任务此次综合治理的范围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主要排查整治内容:(一)消防安
2、全制度方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职务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作出安全履职承诺。多产权管理使用单位是否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管理。是否建立住宅小区日常巡查、防火检查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落实到位。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落实持证上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二)建筑消防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故障、损坏、瘫痪,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无水或压力不足。是否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疏散
3、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三)消防车通道方面。重点整治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是否按标准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与建筑之间是否存在高大树木、架空管线、障碍物或影响火灾扑救的广告牌等,是否存在被堵塞、占用的情况。(四)建筑防火封堵方面。重点整治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被擅自拆除、占用、改动等情况。电缆井、管道井在楼板处,与房间、走道的等连通的空隙处,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完全封堵,井内的电缆线槽内部是否在贯穿孔口处采取封堵措施。(五)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是否在公共走道
4、、楼梯间、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高层住宅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是否采用管道供气。用火用油用气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六)微型消防站方面。重点整治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住宅小区每年是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疏散演练。三、工作步骤和措施(一)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3月底前)。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对社区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等排查人员和住宅小区管理人员开展精
5、准培训,推动提升住宅小区自主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完成辖区内住宅小区全覆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按照“一小区一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见附件1)。(二)试点整治阶段(2022年6月底前)。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要选取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和高层住宅小区开展试点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老旧小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在中心城区7个街道各安排2个消防安全整治试点小区(见附件2),并于2月25日前报消安委办公室研究筛选确定试点小区。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全力开展试点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提升和验收工作。6月30日前要完
6、成试点小区综合治理经验推广。(三)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1月底)。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火灾隐患按整改难易程度和火灾后果,落实“红橙黄蓝”分级分类进行整治,实现动态销号管理(见附件3)o对无法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或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既有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4),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整改到位;要将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管网修缮、消防设施配备、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等消防改变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变工程,逐个小区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要按照紧急提取公共维修金的要求
7、,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公共维修金申领流程,推动消防设施整改;对没有公共维修金的老旧小区改变时,优先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同时,各地要以城市品质功能提升、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为契机,以及纳入党建引领、为民办实事等惠民利民事项,统筹合力推进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底)。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开展督查验收。区消安委办也将对各镇(街)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对相关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走过场或抽查发现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仍然突出且没有制定相关整改方案的,在进行通报。治理工作结
8、束后,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住宅小区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四、工作分工按照“属地原则”,综合整治由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负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领域的有关工作。(一)消安办负责牵头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调度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督查检查、绩效考核、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等内容,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结合部门实际深入开展综合治理
9、工作,履行以下职责:街道专职消防队:强化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和指导,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住宅小区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加强对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训。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牵头住宅小区燃气管道、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供水企业落实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职责,根据消防部门要求改变住宅小区周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对具备消防设施改变条件的老旧小区,督促将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管网修缮、消防设施配备、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门禁阻拦等消防改变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变。执法大队:根据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牵头负责
10、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含有物业小区、无物业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自然资源、消防、供电企业等单位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报装指引,明确报装流程和方法;指导业主依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内住宅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高层住宅小区电梯设置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拦系统和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2020年一2022年纳入老旧小区改变和党建引领的小区补充完善和增加电动自行车门禁智能阻拦系统;督促指导城市园林绿化部门整治城市公共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督促指导
11、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按要求依法清理影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指导业主依法依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经消防部门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应按照紧急提取公共维修金的要求,开辟“绿色通道”,推动消防设施整改;会同消防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建立消防安全“黑名单”制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黑名单”物业服务企业限制市场准入。派出所:要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住宅小区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并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要对公安派出所落实辖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季度量化考评。交警三中队:负责排查整治由
12、其规划设置在住宅建筑周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以及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停车的违法行为。指定专门科室协助镇(街)、消防救援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小区内占用消防车道违法行为查处,及时提供违停车辆的车辆信息和工作单位,为综合治理提供保障;对涉及占用消防车道违法行为阻碍执法的行为或影响消防车救援通行的采取紧急拖车措施。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执法大队、交警三中队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有效方式,疏堵结合,协调解决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内、外车位供需失衡导致消防车道违规停车问题。财政所:按照财政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对没有公共维修金的老旧小区改变时,优先纳入各级财政资金支持范围。供水、供电
13、、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依法对住宅小区内由其管理的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三)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要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村(居)委会常态化巡查检查和宣传。组织发动消防工作站、村(居)委会、派出所、微型消防站等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加强对住宅小区业委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变和安全基础提升。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2020年一2022年纳入老旧小区改变和党建引领的小区督促社区和使用单位(业委会)
14、补充完善和增加电动自行车门禁智能阻拦系统。(四)住宅小区管理主体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和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推行“楼长”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经常性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火灾自防自救常识普及。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和消防车通道,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禁止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电梯、入家门。五、工作要求(一)周密部
15、署,强化领导。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研究制订本地本部门整治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和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二)压实责任,强化联动。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区域或行业实际,落实综合整治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联动协同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探索第三方机构落实整治后的维护保养等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的进度质量和长效管理。(三)畅通渠道,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要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小区内部宣传栏等发布公告,号召小区物业、业主开展自查自
16、纠,曝光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同时,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切实形成治理住宅小区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尤其是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021年12月22日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办通知书要求,加大对涉及的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的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治到位,形成闭环。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执法大队、派出所、交警三中队等相关成员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消安办,从2022年3月31日前起,每季度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附件1、3数据,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