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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中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将涉及省住建厅牵头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一、总体情况1.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治进展情况。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反馈问题涉及省住建厅牵头的有1个问题,共5条整改措施,目前3条措施已完成整改,2条正在按时序要求推进整改。2.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
2、督察整治进展情况。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省住建厅为责任单位的有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3.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治进展情况。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推进。措施1:2021年底前,根据国家新版室外排水设计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政策文件指导全省做好建筑室外排水系统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印发无化粪池排水系统建设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措施2:2022年底前,督促指导进水BOD浓度低于100毫克
3、/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完成全省23个城市“一厂一策”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分批次对11个设区市本级和12个县级城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进行技术指导座谈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措施3:2023年底前,完成对现有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的摸底调查,督促指导全省对管网破损、渗漏、错接混接、堵塞等问题进行整治。完成情况:按时序推进。2021年3月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全省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7月开始,分批组织专家对11个设区市市本级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及“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就行分析座谈;2021年8月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排
4、查结果“零报告”及未开展排查工作的5个县(市)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集体谈话提醒。措施4:总结评估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19-2021年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新一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4月印发关于对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报;2022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印发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措施5: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城市内涝治理,统筹推进新城区和老旧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降低合流制管网雨季溢流污染,加强源头污水收集管控。完成情况:按时序推进。2021年11月经省政府
5、同意,会同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江西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2年1月,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2022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2022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城市内涝治理、老化更新改造,统筹推进新城区和老旧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二、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问题三:2013年以来,江西省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下降。2016年上半年,南昌、新余、赣州、宜春4个城
6、市可吸入颗粒物(PM1.O)浓度同比上升,南昌、九江、鹰潭、宜春、吉安5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上升。整改目标及时限:到2017年底,南昌、新余、赣州、宜卷4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O)浓度,南昌、九江、鹰潭、宜春、吉安5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达到国家和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整改时限:持续整改)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1)开展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行动。2018年12月印发江西省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同年成立了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各地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7、,创新扬尘管理手段,如上饶市制定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化施工和扬尘治理长效监管工作制度,宜春市制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绿黄红牌监管办法(试行),南昌市、抚州市等地实行扬尘治理源头防,把扬尘治理监管关口前移。(2)建立健全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将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措施细化为地方标准,并于2019年11月发布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各地进一步细化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明确具体做法,有效指导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如赣州市下发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标准化图册,九江市下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围挡(大门)车辆冲洗平台标准化指导图册。2019年12月,印发关于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计取事项
8、的通知(赣建价(2019)7号),各级监管部门加强调度,督促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补充完善施工合同,增加现场扬尘防治专项费用。2 .问题四:全省地表水质总体优良掩盖了局部水环境质量下降问题,2013年至2015年,全省主要河流湖库194个监控断面中,有47个断面总磷浓度、40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和21个断面氨氮浓度逐年上升。整改目标及时限:到2020年底,全省主要河流湖库47个断面总磷浓度、40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和21个断面氨氮浓度逐年上升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浓度有所下降。(整改时限:持续整改)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省政府重点推进的48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9、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额47.84亿元,占计划的109.1%;全省敏感区域内共有14个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有一级提标改造任务,2017年已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3 .问题十八:督察组与省级领导个别谈话中,一半同志提到,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2014年,省环境保护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检查发现,有17家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低于排放标准,被认定为“无效运行”;2015年,省委专项巡视发现,全省有21个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不到50%;督察组抽查12家污水处理厂,有7家进水浓度接近排放标准,其中宜黄、铅山两县污
10、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甚至低于50毫克/升。整改目标及时限:2020年底前解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运行无效的问题。(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省政府重点推进的48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额47.84亿元,占计划的109.1%;2017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管护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县因地制宜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加强管网及相关设施的管护。2019-2021年,我厅连续三年组织全省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整治行动,解决了一批污水管网结构性、功能性问题。2020年底,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
11、部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并投入运行。4 .问题二十一:2013年至2015年,鄱阳湖II11类水质点位比例分别为58.8%、41.2%和17.6%,湖体水质急剧下降;鄱阳湖出湖口国控考核断面总磷浓度分别为0.044毫克/升、0.063毫克/升、0.081毫克/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1)城很生活污水处理。2019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印发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2020年11月,召开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对提质增效工作进展滞后的市县进行约谈;2021年8月TO月,分批分次对各设区市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及“一厂一策”系
12、统化整治方案进行技术审查。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推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定期调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并下发通报,对部分市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行现场督导。2019年以来,全省新建改造污水管网超过7000公里,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约180万立方米。2020年底前全省县级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2)建制假生活污水处理。会同原省委农工部、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单位先后印发江西省百强中心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工程运行实施方案关于推进鄱阳湖沿线小城
13、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梯次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所有重点镇及长江鄱阳湖沿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编印了江西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定期调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并下发通报,对部分市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行现场督导。2019年以来,全省新建改造污水管网超过7000公里,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约180万立方米。2020年底前全省县级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2)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
14、。会同原省委农工部、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单位先后印发江西省百强中心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工程运行实施方案关于推进鄱阳湖沿线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梯次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所有重点镇及长江鄱阳湖沿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编印了江西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导则。截至2022年底,全省615个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覆盖率达85%,较2020年提高30个百分点。(3)生活垃圾处理。2017年以来,我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作的通知江西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布点规划(2018-2030年)等文件,指导各地推进焚烧发电设施建设。针对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市,采取会议约谈、提醒督办函、现场督导等形式,督促当地加快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