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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市提升试点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现就做好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市提升试点工作,制定如下试点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
2、,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农户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前提下,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二)坚持规模适度。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防止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防止“垒大户”。(三)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家庭农场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中的
3、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对家庭农场的引导和支持。(四)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本地农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创新家庭农场发展思路,多模式培育、多元化发展,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五)坚持示范引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总结推广家庭农场的示范典型,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三、试点目标到2023年3月,支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加,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10家。落实家庭农场名录制管理要求,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录入完成率达到95%以上并实现动态更新。建立县级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提升家庭农场自我管理、自我
4、服务能力水平。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运作管理规范、总体效益明显、财务制度初步完善,数量质量稳步提升,自身发展和带动周边小农户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依托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绘就齐鲁样板画卷。四、试点内容(一)建立健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一是优化财政税收政策。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分配上,优先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将具备项目建设资质的家庭农场列入财政支农项目建设主体白名单,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优先参与涉农项目建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经营能力强、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实现标准化、集约化、绿色化、商品化的各级示范家庭农场;积极落实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
5、动享受相应农业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相关政策。二是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充分发挥智慧产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通过产融平台实现一站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适合我市家庭发展的金融产品,不断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和质押物,实行优惠利率;鼓励金融机构把全市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全部纳入金融信用评级体系;农担部门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前提下,优先实现对家庭农场的业务覆盖。三是完善家庭农场保险政策。大力实施我市农业大灾保险和畜牧业保险,引导家庭农场实现政策性保险全覆盖。大力推进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灾害保险、产量(收益)保险、农业期货相结合,涵
6、盖种植业、养殖业、渔业和主要经济作物,形成保险品种多样,服务形式灵活的家庭农场经营保障机制。四是实施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计划。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农业领军人才、农业丝路先锋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打造一批家庭农场实践教学基地。鼓励本土能人、优秀农业专业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培养一批青年农场主。五是探索制定家庭农场设施用地保障管理办法,确保家庭农场发展所需的仓储、冷链物流、晒场、农机库棚、农产品加工等设施用地能够基本满足。(二)实施家庭农场名录制管理。行政审批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家庭农场信息共享机制。行政审批部门每月一次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和注销信息共
7、享给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落实家庭农场名录制管理主体责任,每月对家庭农场名录系统进行一次信息维护,将新注册、经营信息变更、己注销家庭农场及时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农业农村部门对各(镇街)录入数据得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做好监督审核及数据分析工作,实现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持续动态管理。()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典型引领行动。完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办法和认定标准,开展省、市、县家庭农场示范场三级联创,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每年增幅30%以上。打造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示范家庭农场典型,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家庭农场典型案例。鼓励支持示范农场场主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和职业农民职称评定
8、。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基础设施建设。(四)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互联网+”。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互联网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市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依托好生街道、焦桥镇、临池镇电商创业园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探索通过直播带货和作为线上供货基地等新模式,增加家庭农场农产品销售渠道。探索发展互联网云农场,引领带动全市家庭农场发展“互联网。(五)提升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水平。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家庭农场财务管理、雇工管理、学习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涵盖种子、种苗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等的农业生产标准体系。二是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
9、实产地准出制度,做好与市场准入机制的有效衔接,建设互联共享的追溯信息平台,建立起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实现农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的全覆盖。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登记。三是探索适合家庭农场的财务会计制度,设计和推广使用家庭农场收支记录簿。四是根据种养品种等行业特点和需求,有序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通过成员间相互协作、资源互补、共同发展,提升农场自我服务、抱团发展能力。五、进度安排(2021年6月-2023年3月)(-)宣传发动(2021年6月)。通过召开会议,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道,广泛宣传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
10、,为我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市提升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全面启动(2021年7月)。建立市直部门及镇街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试点任务清单和工作进度表,全面启动我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市提升试点工作。(三)强力推进(2021年8月-2022年11月)。根据试点方案和试点任务清单,按照工作进度安排,推动建立政策支持体系,落实家庭农场名录制管理,开展示范典型引领,推动发展“互联网+”,提升规范化发展水平,强力推进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升。(四)完善提升(2022年12月-2023年2月)。对照试点方案和试点任务清单,结合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政策内容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提升
11、。(五)总结经验(2023年3月)。对试点工作开展全面评价,梳理政策内容,总结经验方法,树立示范典型并宣传推广。六、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着力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二)强化政策支持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牵头承担综合协调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做好家庭农场财政支持政策,保障试点工作经费;人社部门负责在优秀农业人才引进方面提供
12、相应政策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家庭农场设施用地等政策支持;商务部门负责在“互联网+”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在家庭农场注册登记、信息共享等方面提供工作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落实家庭农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在农业金融政策制定、金融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税务部门负责严格落实家庭农场税收优惠政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家庭农场支持和服务。(三)人才培育鼓励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和回报家乡愿望的外出农民工、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科技人员等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农业领军人才、农业丝路先锋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中,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四)宣传引导挖掘、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引导全市家庭农场做优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