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的相关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托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的相关建议.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信托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的相关建议(一)产业政策层面一是建议对信托公司服务产业链中小微企业予以适当的税收优惠。近几年,财税部门已经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优惠,然而由于信托公司作为具有高度灵活性和创新性的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业务模式丰富,难以被明确划入某一项税优支持的范畴。因此,建议对信托公司开展产业链中小微企业服务业务进行认定,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如提供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优惠、对贷款损失或计提损失准备金在所得税前扣除等等,鼓励信托公司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支持产业链纵向延长,支持区域经济整体协调发展。二是建议地方政府根据区域产业发展战略,制定产业链金融支持政策。地方政府利用财政
2、资金设立产业链金融风险保障基金,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对具体投资项目提供担保,与信托公司形成风险共担机制,有效减轻信托公司经营风险。(二)信托监管层面一是完善监管政策体系,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产业链金融涉及多种类型的信托服务,监管机构不仅要出台纲领性的监管文件,也要及时制定相关业务管理细则,尽快形成监管法规体系,如服务信托管理细则、家族信托管理细则、慈善信托管理细则等,引导信托公司规范拓展产业链金融业务。二是建议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提高信托公司服务产业链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一方面将服务产业链企业的数量、规模等情况纳入监管评级标准和行业评级标准,对切实投入资源服务产业链企业的信托公司予以鼓励和支持
3、,引导信托公司更广泛和深入地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对信托公司依托核心企业开展的投向合理合规的产业链供应链融资类业务,给予适当宽松的政策空间。三是建议降低信托公司服务产业链中小微企业的信托产品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比例。新发行信托产品按规模或收入的一定比例认购信保基金,为信托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流行性资金使用成本压力。为支持信托公司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建议降低小微企业资金信托和财产权信托的信保基金认购比例,从而提高信托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积极性,并间接降低产业链融资成本。(三)金融科技层面一是建议地方政府运用金融科技搭建产业链企业数据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信托公司来说,由于缺乏商业辍行
4、零售业务积累的客户数据,在进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时更加缺乏有效判断和识别风险的数据体系和评判标准。因此,建议由政府主导,搭建小微企业数据平台,借助税务、工商、基础设施运营部门、物流企业等资源,整合小微企业纳税信息、工商信息、水电煤、企业营运、物流等全方位数据信息,有效支持对小微企业的信用画像和风险识别,从而实现对优质企业的金融服务。二是建议信托公司及产业链相关企业建设可靠的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产业链金融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在产业链金融业务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对产业链供应商、经销商等信息的采集、资金流的控制等都需要将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集成整合;而且对众多经销商等批量业务也需要有一个稳定可靠的
5、信息处理系统作为后盾。信托企业以及产业链相关企业各方应加快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信托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业务的能力和效率。(四)信托运营层面一是加强管理体制建设,培养产业链金融人才。信托公司内部应设立专门的业务主管部门,对产业链金融该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另外,应加大对产业链金融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增强各职能、各层级人员对产业发展、政策法律的认知水平,以及相关领域的业务水平,推动产业链金融业务的全面发展。二是调整经营理念,加强产业链金融产品的品牌塑造。在实施产业链金融品牌策略时,应考虑产业链金融产品市场的发展现状,避免出现产品同质化的现象,可以采取差异化策略提升融资产品品牌的竞争力,塑造品牌的统一形象,提高品牌辨识度,维持并逐步提高市场份额。三是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实施全流程的风险管控。不论是何类金融业务的开展,风险把控总是第一位的。对产业链金融业务来讲,虽然通过产业链上的信息、资金去向监控等优势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但应对千变万化的金融与经济环境时,风险仍旧存在。信托机构在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时,要密切关注整个产业链的运行状况,及时全面地掌握有关产业链外部环境的发展态势,以便准确把握产业链的整体风险。此外,信托机构应及时跟踪调查、科学评价核心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经营业绩状况等信息,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有效预防或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