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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一条“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支教推荐”),是指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从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第二条支教推荐名额由专项下拔,纳入学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支教推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第三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在校研究生推免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第四条支教推荐是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的一部分,按照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第五条支教推荐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2、:L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和教育工作,能够胜任支教服务设定的教学和管理工作。2,专业必修文化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5%的可以优先推荐;原则上必修文化课不及格科目不能超过一门课程,且补考成绩合格,外语成绩达到普通推免生要求。3.专业必修文化课在专业排名前15%;或综合量化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0%;或获得全国性竞赛成绩优异者(指“挑战杯”、大学生数学建模等竞赛);或获得全国荣誉表彰(指、团表彰);担任过院级以上直属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指正职)或院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且工作成绩突出者,其必修文化课不及格科目可以放宽至2门课程,且补考成绩合格,外语成绩达到
3、普通推免生要求。4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和支教工作体检要求。5 .同等条件下,文化课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推荐。第六条支教推荐的程序要求:本人申请一学院初审推荐f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示f学校研究f公示确定f办理手续L本人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绩证明须加盖教务处印章),学院审核,申报材料报教务处。6 .教务处会同校团委负责审查申报材料。根据支教推荐条件,按不超过支教推荐名额的150%提出初步候选人,经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推荐人和候补人员(按递补顺序排列),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如果出现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处理结束后再次公示)。7 .拟推荐人和候补人员报大学研究生推免工作组研究并公示,公示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第七条确定为支教成员后,须完成以下相关管理规定,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支教工作:L征得家长或相关家属书面同意。2参加统一体检,体检合格。3,签订招募协议书,保证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8 .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第八条支教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考核不合格,则取消推免生资格。第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校团委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