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要求规范GB50160-200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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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箪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降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犷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猊行国家标准规色的要求或规定。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越附录二。类别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樨炸卜限甲10%(体积)乙N1.OM体积)第2.0.2条液化燃、可燃

2、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液化烧、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液化烧、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2.02类别名称特征甲A液化及15C时的蒸气压力0.IMPa的超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B可燃液体甲A类以外,闪点28C乙A闪点28C至W45CB闪点45C至60匕WA闪点N60C至W120CB闪点1201C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液化煌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d建筑设防火规葩3的有关规定执行.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

3、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第一节区域规划第3.1.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泥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第3.1.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多页率风向的上风侧。第3.1.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焚在窝风地带.第3.1.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揖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燃或可燃液体的谴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第3.1.6条

4、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第3.1.7条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1.7的规定,防火间距的起止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六的规定。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应经幅射热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盅,并不应小于表3.1.7规定.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表3.1.7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区相邻工或设曲除液化烬罐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外的工艺装置或设地液化堤找殂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距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00120120相邻工厂(憎堵)50120120国家铁路线(中心城)4555厂外企业铁路城(中心线)

5、3545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煽如站(铁路中心战或建筑物)455580厂外公路(Wt边)2025变配电站(围堵)5080架空电力战路(中心戏)1.5倍塔杆高度1、II级国家家交通信信路(中心域)105080通航江河岸边20注:1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2.当相邻设旅为港区陆域、市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节工厂总平面布置第3.2,1条工厂总平面,应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第3.2.2条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线组,奘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

6、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井应避免布5E在禽风地带,第3.2.3条液化烧席组或可燃港体Ii组,不应Rt邻布笠在高于工艺芸SE、全厂性承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但受条件限制或有工艺要求时,可燃液体原料储舞可毗邻布置在高架工艺装置的阶梯上。第3.2.4条当厂区采用阶梯式布变时,阶梯间应有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漫流的措施.第3.2.5条液化燃援组或可燃液体谖组,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第32.6条空气分离装百,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位于散发乙块其他烧类气体、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恻,第3.2.7条全厂性的高架火炬,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

7、上风侧,第3.2.8条汽车装卸站、液化燃灌装站,甲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缱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市容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宜设围埸独立成区“第3.2.9条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配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缭.第32.10条厂区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生产区不应种植含油脂较多的的木,宜选择含水分较多的轲种;二、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性、可燃液体的耀组与周围消防车退之间,不宜种植绿籥或茂密的灌木丛;三在可燃液体饿组防火堤内,可种植生长高度不超过15cm、含水分多的四季常需的草皮;四、液体烧城组防火堤内严禁绿化;五、厂区的绿化不应妨弭消防操作.第3.2.11条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另有

8、规定外,不应小于表3.2.11的规定,工艺装置成设施(5#组除外)之间的防火距陶,应按相邻最近的设备,建筑物或构筑物确定,其防火间距起止点应符合本规更附录六的规定.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应经程射热计算规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并不应小于表32.11的规定,第三节厂内道路第3.3.1条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井宜位于不同方位第3.3.2条两条或两条以上的工厂主要出入口的道路,应避免与同一条铁路平交;若必须平交时,其中至少有两条道路的间距不应小于所通过的最长列车的长度;若小于所通过的最长列车的长度,应另设消防车道:第3.3.3条主干道及其厂外延伸部分,应避免与调车频繁的厂内铁

9、路或邻近厂区的厂外铁路平交,第3.3.4条生产区的道路宜采用双车道;若为单车道应满足错车要求.第3.3.5条工艺袋置区、区可燃物料装卸区及其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第33.6条液化烧可燃液体的解区内的储堵与消防车道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任何储蹑的中心至不同方向的两条消防车道的距度,均不应大于120m:二、当仅一侧有消防车道时,车道至任何储席的中心,不应大于80”第3.37条在液化燃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应设与铁路股道平行的消防车道,并符合下列规定:一、若一侧设消防车道,车道至最远的铁路股道的距离,不应大于80%二、若两侧设消防车道,车道

10、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超过200m时,其间尚应增设消防车道。第3.3.8条当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缭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烧、可燃液体的傥堵及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缭设沪地,矮墙等防护设施.第四节厂内铁路第3,41条厂内铁路宜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第3.4.2条工艺装置的固体产品铁路装卸线,可布置在该装置的仓库或贮存场(池)的边缘.第3.4.3条当液化煌装卸栈台与可燃液体装卸楼台布置在同一装卸区时,液化姓栈台应布置在装卸区的一侧.第3.4.4条在液化及、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内,内燃机车至另一栈台的鹤管的距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对甲、乙类液体鹤管,

11、不应小于12m;二、对丙类液体科管,不应小于8m.第3.4.5条当液化煌、可燃液体或甲、乙类固体的铁路装卸线为尽头线时,其车档至最后车位的距离,不应小于20m.第3,4.6条液化烧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姣,不得兼作走行战。第3.4.7条液化煌,可燃液体或甲、乙类固体的铁路袋卸线停放车辆的线段,应为平直段。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可设在半径不小于50Om的平坡曲线上。第3.4.8条在甲、乙、丙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内,两相翎栈台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IOm,但爰卸丙类液体的两相邻栈台鹤管之间的距离,可不小于7m.第五节厂内管道综合第3.5.1条沿地面或低支架敷设的管道,不应环绕工艺装置或谍组四周布置.第3.

12、5.2条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厂内铁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5m,跨越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第3.5.3条可燃气体,液化煌、可燃液体的管道横穿铁路或道路时,应数设在管涵或套管内。第3.5.4条可燃气体,液化烧、可燃液体的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炼油工艺装置化工生产单元或设施;但可跨越虢区泵房(棚).在跨越泵房(桥)的管道上,不应设置而门、法兰、翳纹接头和补偿器等。第3.5.5条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30m以内的管沟电缆沟电堤隧道,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密入和积聚的措旅。第3.5.6条各种工艺管道或含可燃液体的污水管道,不应沿道路数设在路面或路肩上下.第3.5.7条布置在公路型道

13、路路肩上的管架支柱、照明电杆,行道树或标志杆等,应符合下列坎定:一至双车道路面边缘不应小于05m:二、至单车道中心线不应小于3m.笫四章工艺装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工艺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管道和构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设备本体(不含村里)及其基础,管道(不含衬里)及其支吊架和基桃,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但油城底板整层可采用沥言砂;二、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当设备和管道的保冷层采用泡沫塑料制品时,应为阻燃材料,含质指数应小于30;三、建筑物、构筑物的构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第4.1.2条设备和管道应根据其内部材

14、料的火灾危陵性和操作条件,设置相应的仪表、报警讯号、自动联锁保护系统或紧急停车措施.第41.3条厂房的防火设计,本章未作规定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现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节装置内布置第4.2.1条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表4.2.1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明火介侦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介质温度等或岛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生活间设备可燃气体帽机或压婚机房中间管用、电脱其他工艺设备房间内明村里反应设*其他工艺设备或其房间甲A桃ZAZ刖甲A桃ZA乙B、两甲乙甲乙甲乙明火设备15介就祝度低于自燃设符可燃气体压甲1522.5缩机压缩机乙99中间储瑞、电脱拉脱水瀛A22.522.3159甲B、Z甲151597.5B,丙A乙997.17.5其他工艺设备或其他房间1I1A1522.97.5997.5甲B、乙A甲15759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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