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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扩大学制技师培养试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师学院: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54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关于开展学制技师培养试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学制技师培养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认识扩大学制技师培养试点的重大意义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
2、部分,是支撑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2018年起,我省在珠海市技师学院、东莞市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和深圳技师学院4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开展了学制技师培养试点工作,相关院校在“对标国际、产教融合、高端引领、质量办学、规范发展”思路引领下,摸索出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班级联系企业、以国际技能证书为抓手的工学结合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累了学制技师培养经验。为适应高端技能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技师学院核心竞争力,对接行业企业“高”“精”“尖”“缺”岗位,服务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拟在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学制技师试点范围,培养一批掌握精湛技艺和综合能
3、力强的产业技术后备人才,这对于加快培育我省技师学院发展新优势,推动广东省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促进“广东技工”与“广东制造”共同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积极稳妥扩大学制技师试点范围各地市、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坚持“立德树人、产业导向、工学结合、高质发展”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学制技师扩大试点工作。(一)积极放开试点院校范围。学制技师试点院校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技师学院,技师学院均可申报学制技师培养试点。(二)稳妥扩展试点专业领域。试点专业采用目录清单制,先在高技能人才需求大、战略性产业支撑强的专业试行,结合实际逐步扩展试点专业目录清单。专业目录清单在每年申报通知中予以公布,各技师学院须按公
4、布的试点专业进行申报,评审通过后开展试点工作。(三)规范学制技师学习年限。各试点院校要严格规范学制技师学习年限。初中毕业生报读学制技师,学习期限不少于6年;高中、中技、中职毕业生报读学制技师,学习期限不少于4年;高技、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读学制技师,学习期限不少于2年。探索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报读相关专业学制技师的培养模式,鼓励采取“学分制+工学交替+校企双师”培养模式完成人才培养目标。三、完善学制技师人才培养机制各试点院校要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规范学制技师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一)严格遴选合作的行
5、业企业。各试点院校要结合区域产业经济发展需要,选择与本校专业群发展相一致、具有一定数量对应技师岗位的行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学制技师。重点选择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综合实力强、社会贡献大、发展前景好、质量效益高、全面示范强的企业。要以“八个共同”为指导,探索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实现“工学交替、校企双师”联合培养。鼓励校企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场所、文化、设备及人力资源等方面优势,共同完成技师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实现岗位培养、岗位成才、双方共赢。(二)加强工学结合的课程改革。各试点院校要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为一体。通过课程标准、
6、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场地、教师队伍等配套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既定培养任务。在不同学年安排与课程内容相匹配的企业工作实践,帮助学生在企业真实工作情境下、在真实岗位上,运用真实项目开展生产实践学习。鼓励试点院校联合企业共同开发“企业生产实践课程”,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其教学内容和考核要求企业生产实践课程”不计入学生岗位实习时间总量。(三)建设校企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各试点院校要为学制技师班每名学生配备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两类导师要明确分工,共同指导学生完成课题(项目)选取、企业实践、课题(项目)研修、项目报告(论文)撰写、毕业答辩
7、等工作。企业导师由合作企业技师及以上岗位、具备本领域技术专长的师傅担任。院校导师由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技能扎实的骨干教师担任。四、健全学制技师考核评价体系学制技师培养要在充分借鉴行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技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技师专业水平。各地市、各技师学院学制技师评价工作要以生源把关、过程评价、毕业考核、就业反馈四个维度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全过程评价体系。(一)严格把好生源质量关。根据专业特点对报读生源进行遴选,择优招录具备较好基础知识和技能学习能力的生源;采取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分段分流式培养模式,切实让学制技师学有所得、学有所长、学有所成。
8、(-)企业深度参与评价过程。学制技师各阶段考核评价均应纳入企业评价指标,充分发挥企业引人、育人、用人的导向机制。要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评价认定与岗位要求对接”的原则,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评价方式和评价内容,共同成立教学和考评团队。(三)采取多元评价模式。加强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兼顾课程考评、中期考评、毕业考评等各培养阶段考核,从专业知识与技能、企业生产实践、毕业设计答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实现专业技术能力与职业关键能力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模式。(四)依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充分发挥学生、学校导师、企业导师、第三方机构等多评价主体作用的基础上,依托相关工种技师
9、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同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证书评价与考核,鼓励试点专业参加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技术证书评价与考核。(五)加强就业质量分析。建立学制技师班就业质量跟踪和分析工作机制,在毕业生就业后一定时间内(毕业半年或一年等),开展就业质量调查,对学制技师班毕业生对口就业率、稳定就业率、就业后相关待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用就业质量分析结果指导培养过程的持续改进。五、相关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加大资源投入,充分调动属地技师学院积极性,指导试点院校做好相关工作。试点院校要成立校主要领导牵头,骨干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加大
10、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完善学制技师教学管理机制和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学制技师专业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二)确保培养质量。各地市、各试点院校要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和阶段考核工作,加强教学过程的检查和督导。省厅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学制技师培养的经验交流和教学研究活动,探索完善配套制度。各试点院校要严格落实学制技师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学制技师培养分流机制,对于达到各阶段考评标准的,完成学业内容的学生颁发学制技师毕业证书,对于未能达到阶段考评要求的,按照已完成的级别予以分流。(三)严格纪律要求。试点的院校要严格按照“先报备再招生”的原则开展招生和组织教育教学,不得超范围招生,也不得无故停止招生,不得乱收
11、费。对违反试点工作要求的院校,省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停止试点。(四)规范申报流程。申报院校根据学制技师试点申报流程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广州、深圳市属院校学制技师试点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院校和其他市属院校报送至省职业技术教研室(下称省教研室)。受理单位组织院校、行业企业专家组成评估论证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论证,必要时实地考查申报院校的教学场地和合作企业等情况。评估结果统一由省教研室公示,并经省厅同意后正式对外公布。附件:1.广东省学制技师(试点)申报流程及要求2.广东省学制技师(试点)申报评估标准年)3.广东省学制技师(试点)申报专业目录(20224.广东省学制技师(试点)参考性评价体系5广东省学制技师(试点)申报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0月日(联系人:房磊020-8339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