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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放射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规,为确保发生放射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辐射对人和环境造成的危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保障实验室安全,维护实验室教学科研秩序,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使学校师生对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掌握正确的应对措施,做好事故的处置和善后工作;依据本预案做
2、好日常应急演练和师生教育工作,提高实验室放射性安全隐患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应急救援人员坚持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采取有效人员避险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统一指挥原则。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协调全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各有关单位负责管辖区域和范围内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三)快速反应原则。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后,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防止事态升级和蔓延扩大。三、应急组织体系(一)学校成立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组长由负责安全保卫和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3、副组长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工程实训中心、相关学院(研究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成立事故救援、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对外报道等工作小组。(二)相关学院(研究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学院(研究院)党政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成员由各单位根据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实验室设置等实际情况确定,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S)各单位实验室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实验室负责人担任应急救
4、援小组组长,负责制定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演练与日常安全教育。四、放射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放射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与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和全面,由学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必要时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他各部门和个人不得越权接受采访和发布信息。五、放射性安全事故分类与应急响应措施(一)放射源、射线装置被盗事故处理发现放射源、射线装置被盗,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得知情况后立即报告保卫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立即封锁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在1小时内上报市环保、公安。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有关单位要协助调查
5、取证工作。(二)放射源、射线装置丢失事故处理因管理或运输不当造成放射源、射线装置丢失的,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得知情况后,要立即报告保卫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确定丢失原因和地点后,当事单位派人积极查找。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在1小时内通知市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帮助处理。(S)放射源污染事故处理因意外因素引起放射源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放射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事故危害:L当事单位要立即疏散无关人员,保护现场,在放射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并设立电离辐射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处置,以免造成伤害。同时报告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6、指挥小组,并在1小时内向市环保部门报告。2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组织专家鉴定放射源、射线装置的类型、性质、污染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确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属于重度污染的,报市环保部门专业人员处理。3 .校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查体,确保人身安全,对可能受到辐射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或应急救援措施。4 .当事单位要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四)发生放射源屏蔽外壳破损、射线装置外壳或防护层破损或掉源事故的处理L责任人立即保护现场并疏散人员,请专业人员到场处理,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处置,以免造成伤害。5 .责任人设立警戒区,并设立电离辐射警示标志。6 .责任人汇报并协助单位党政负责人报告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校医院在1小时内向市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7 .校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查体,确保人身安全,对受到放射性辐射的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8 .市环保部门对放射源屏蔽体进行测量,评价其安全性能。9 .当事单位要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六、本预案的组织实施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实验室组织实施,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执行。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预案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