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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主导作用,完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博士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规则和基本要求,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院成立学科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初选、考核、成绩评定、提出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秘书:二、申请条件(一)学位要求:1 .2023年应届学术学位硕
2、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2 .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者;3 .博士学位获得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4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获得学术学位者。(二)专业要求:申请者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一般应为同级学科),跨一级学科申请者,须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定通过。(S)外语水平要求:参加以下至少一项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所规定分数,具体包括:T0EFL72分、雅思A类5.5分、WSK(PETS5)60+3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我校授
3、予学术学位硕士学位的外语要求。(四)学术成果要求: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硕士阶段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或录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与申请学科研究内容一致的科研成果(如: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专著、新品种、标准、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等)。(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三、选拔程序(一)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能参加考核。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录取
4、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二)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者必须提交真实材料,不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行为,取消“申请-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具体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1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3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正反面打印)。4 .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
5、或同级别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信原件(网报系统下载),密封后提交。5 .硕士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公章),外语水平成绩证明。6 .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7 .大学2022年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8 .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证明格式不限,3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含: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以及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检查项目(此项进入考核后提供)。审核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m),纸质版材料邮寄到*号大学学院*(收)邮编。具体提交申请材料、笔试和面试
6、日期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S)学科初选学科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硕士成绩和科研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按不超过招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后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准备参加考核。(四)学科考核学科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指导教师组成。学科专家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公开进行,并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内容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宽度和深度,以及灵活运用能力;综合能力考核
7、,重点考察学术志趣、学术能力、科研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等。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成绩构成为外语考核成绩占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占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50%o每一项设定合格线,考核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最终考核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五)学院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科专家考核小组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拟录取意见、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核。拟录取名单,附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按规定格式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申请者名单。(六)审批上报研究生院复核拟录取申请者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录取后组织上报。四、监督和复议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