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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通知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与培养过程密切相关,如果对培养过程没有严格要求和把关,很难达到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印发本通知。一、研究生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管理为了保证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根据关于研究生培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开题及中期考核的相关文件规定和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问题,现对大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做出如下补充规定:1、研究生的论文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中极为重要的过程,我院将实行论文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学科统一管理负责制度,由所在学科统一组织开题及中期考核。2、各学科中期考核小组及相关章程由各学科自
2、行组织制定,考核小组一般由本学科老师3-5人组成,组长需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3、考核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提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4、第一次论文开题论证未通过者,将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培养。即从中期考核开始,对其课程学习、开题论证、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推迟6-12个月申请论文答辩。5、对于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经学校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批,终止其在本学院的研究生学习,作肄业处理。(具体要求见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二、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学科统一管理为了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论文水平,杜绝问题论文和违反科研伦理道德情况的出现,根据和我校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
3、大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管理做出如下补充规定:1、我院各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论文考核小组,组长需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对博士研究生论文送审、修改、答辩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培养。2、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前,必须提前两周交至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讨论,组长签字确认通过后,才可提交送学校送审。3、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之前,需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到考核小组处,考核小组根据盲审意见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考核,通过后由组长签字确认,方可进行答辩。4、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之后,需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到考核小组处,考核小组根据答辩意见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考核,通过后由组长签字确认,方可进行毕业上报工作。三、学术型硕士发表文章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我院经教授委员会慎重讨论,做出如下决定: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发表论文需满足下列条件:在学校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具体期刊目录见大学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与SCI检索报告)。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为导师;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本规定从202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始实行。四、其他本办法自通知发放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